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473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6
信息名称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036001701000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 

  

  

  (4)按照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我单位根据蒙自市财政局、教育文体局有关财务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并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负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财务工作和后勤综合提供保障服务工作,解决共性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我校属于蒙自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单位,事业类别为公益一类。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105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5人(离休0人,退休10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000.00元,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3042185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21850.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449719.87元,增长率12.79%,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红财教发[2021]42号2021年义务教补助经费校舍改善长机制中央直达资金文件,蒙自市新安所新庄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增加1514433.33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30461850.88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7417.55元,占总支出的95.03%;项目支出1514433.33元,占总支出的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对比上年增加3319023.95元,增长率12.23%,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红财教发[2021]42号2021年义务教补助经费校舍改善长机制中央直达资金文件,蒙自市新安所新庄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514433.3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0741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78842.8元,占基本支出的90.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8574.7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4,433.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14,433.3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蒙自市新安所新庄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620,000.00元,2022年项目还未动工,专项资金用于支付该建设项目前期费1,514,433.33元。项目资金文号为:红财教发[2021]42号2021年义务教补助经费校舍改善长机制中央直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2185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27,142,826.93元对比增加12.23%,主要原因是本年教师工资、办公支出等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457025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7%。主要用于教师工资支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263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088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8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校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的主要原因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以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新安所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9435298.75元,其中,流动资产783548.86元,固定资产18651749.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22031.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84410.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3002.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3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6630.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3002.2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0360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