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224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9
信息名称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0000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部门科室及部门;副局长在局长的领导下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按分工管理好有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具体安排运作无军籍职工、双拥、退役士兵安置等等一系列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主要职责是: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

  2.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拟订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及发布和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

  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协调落实就业创业,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负责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负责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单位。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退役合审核发放工作。

  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负责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实施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承担蒙自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蒙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本市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进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蒙自市革命烈士陵园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烈士评定审核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蒙自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军的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组织军休干部学习各级政府有关文件和过党的组织生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9.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35.1万元对比增加624.25万元,增加30.67%,主要原因:2023年退役士兵及无军籍职工的医疗补助经费不再由社保局统一发放,由本单位自己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9.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35.1万元对比增加624.25万元,增加30.67%,主要原因:2023年退役士兵及无军籍职工的医疗补助经费不再由社保局统一发放,由本单位自己发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38万元,与上年801.58万元对比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883.97万元,与上年1233.52万元对比增加650.4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退役士兵及无军籍职工的医疗补助经费不再由社保局统一发放,由本单位自己发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要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7.4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要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0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三属”人员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31.5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人员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16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抚恤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0.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立功授奖。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5.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设施保护、维护、管理业务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435.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级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504.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09.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无军籍职工的离退休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6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公用支出、办公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606.41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干部医疗补助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补缴“两保接续”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4.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务接待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用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168.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节日慰问工作经费、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68.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公用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万元,较上年18.04万元减少17.24万元,下降95.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9.02万元减少8.52万元,下降94.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从简精办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3万元,较上年9.02万元减少8.72万元,下降9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较上年9.02万元减少8.72万元,下降9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从简精办原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由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医疗补缴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接续。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保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3.自主择业干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确保社会稳定。

  4.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5.军休干部活动经费:履行61名军休干部文化体育活动保障为保证军休干部活动费。

  6.由政府安排工作自谋职业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时发放。

  7.军休干部及遗属享受大病医保补助单位部分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军休干部66人,干部遗属1人,享有在原医保所属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大病医疗保险。

  8.领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困难救助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经费的保障。

  9.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目标为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体检目标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10.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经费的保障。

  11.残疾军人护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领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困难救助。

  12.自主择业干部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1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召开现场选岗会、举办招聘会、举办老兵返乡欢迎会、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

  14.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驻蒙部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坚持把为驻蒙部队办实事作为参与支持双拥工作的重要形式,不断提高拥军工作水平,支持部队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1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一性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补缴,自谋职业补助金,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落实。

  16.领取定期抚恤对象春节、八一慰问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发放春节和“八·一”慰问金的保障。

  17.军休退休干部及遗属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军队退休干部66人,军队退休干部遗属1人。享有在原医保所属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医疗补助单位部分。

  18.蒙自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经费:绩效目标为奖励蒙自籍现役军人献身国防、为家乡争光荣立一、二、三等功及奖励。

  19.由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一性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补缴,自谋职业补助金,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落实。

  20.军休所无军籍退休复退转军人享受大病医疗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90名无军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大病保险缴纳。

  21.全国双拥模范城届中考评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迎接全国双拥办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届中考评。

  22.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基本医疗单位部分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相关待遇,确保社会稳定。

  23.自主择业干部未达到退休年年享受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不到退休年龄人员288人具体享有在原医保所属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4.退役士兵补缴“两保接续”经费:绩效目标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补助资金由安置地同级财政承担,退役士兵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安置地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25.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体目标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6.在乡复员军人抚恤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的抚恤补助。

  27.逐月领取退役的退役军人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经费: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官相关待遇,确保社会稳定。

  28.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成建制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的保障。

  29.局机关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工会补助、差旅费等工作。

  30.三属定期抚恤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履行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丧葬补助。

  31.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项目经费:绩效目标为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设修缮管理保护完好,宣传烈士纪念活动顺利开展,褒扬烈士,弘扬爱国教育阵地功能。发挥教育育人的总目标。

  32.军休所无军籍退休复退转军人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保障无军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大病保险缴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64万元,与上年16.89对比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从简精办原则。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876.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5.08万元,固定资产1225.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61.21万元,无形资产14.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4.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