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84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信息名称
蒙自市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00010000


目录

1.蒙自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蒙自市2023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3.蒙自市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蒙自市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5.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6.蒙自市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7.2023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8.财政名词解释

9.蒙自市政府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63,200万元安排,与2021年快报数103,500万元相比增收59,700万元,增长57.7%。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0,000万元,比2022年快报数67,450万元增收42,550万元,增长63.1%,分税种情况如下:

增值税预计完成46,03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7,337万元,增长165.5%;

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2,32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2,085万元,增长11.3%;

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1,46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068万元,增长36.7%;

资源税预计完成32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327万元,增长0%;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6,7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5,024万元,增长36.7%;

房产税预计完成6,32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5,070万元,增长24.7%;

印花税预计完成2,84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2,065万元,增长37.5%;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4,11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2,862万元,增长43.6%;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13,8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1,059万元,增长24.8%;

车船税预计完成5,6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5,405万元,增长4.5%;

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2,31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950万元,增长18.6%;

契税预计完成14,28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9,571万元,增长49.2%;

烟叶税预计完成3,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3,423万元,增长2.2%;

环境保护税预计完成3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216万元,增长38.9%;

其他税收收入预计完成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12万元,下降100%。


第二部分   蒙自市2023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3年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给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68,073万元,同比减少14,427万元,为上年的82.51%。按照规定全部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共同财政事权配套事项等方面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计30,380万元,同比减少15,310万元,为上年的66.4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81万元,同比减少523万元,为上年的62.75%;国防支出84万元,同比增加32万元,为上年的161.54%;公共安全1,247万元,同比增加1,022万元,为上年的554.22%;教育321万元,同比减少190万元,为上年的62.82%;科学技术904万元,同比增加540万元,为上年的248.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760万元,同比增加261万元,为上年的152.30%;社会保障和就业285万元,同比减少765万元,为上年的27.14%;卫生健康2,036万元,同比增加1,432万元,为上年的337.09%;节能环保3,462万元,同比增加3,262万元,为上年的1,731.00%;城乡社区事务80万元,同比减少1,366万元,为上年的5.53%;农林水9,663万元,同比减少17,222万元,为上年的35.94%;交通运输1,312万元,同比减少138万元,为上年的90.48%;资源勘探信息等1,515万元,同比增加1,306万元,为上年的7,24.8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418万元,同比减少3,447万元,为上年的10.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8万元,同比减少289万元,为上年的54.63%;金融支出40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为上年的105.26%;住房保障6,909万元,同比增加737万元,为上年的111.94%;粮油物资储备0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为上年的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万元,同比增加61万元,为上年的212.96%。

根据我市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市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


第三部分   蒙自市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蒙自市2023年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738,503.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0,512.0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07,991.00万元。

2023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及手续费共计44,292.19万元,其中:本金23,400.00万元,利息20,889.97万元,手续费2.22万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本金13,400.00万元,利息2,906.09万元,其他费用0.82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0,000.00万元,利息17,983.88万元,其他费用1.40万元。


第四部分  蒙自市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蒙自市本级,包括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66.53万元,与2022年初预算2607.58万元相比,减少341.05万元,下降13.08%。具体分项目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为9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6万元相比增加3万元,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计有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用为661.95万元,与2022年初预算1,207.67万元相比,减少545.72万元,下降45.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1,595.58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1393.91万元相比,增加201.67万元,增加14.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6.98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346万元相比增加70.98万元,增长20.51%;具体原因为市疾控中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草坝镇人民政府有购车计划;运行维护费1178.6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1047.91元相比增加130.69万元,增加12.47%,具体原因为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警察大队及部分乡镇因工作需要需求增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州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蒙自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蒙自市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预算

2023年预算

增减额

增减幅度

“三公”经费合计

2607.58

2266.53

-341.05

-13.08%

出国(境)经费

6

9

3

50.00%

公务接待费

1207.67

661.95

-545.72

-45.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93.91

1595.58

201.67

14.47%

车辆购置费

346

416.98

70.98

20.51%

运行维护费

1047.91

1178.60

130.69

12.47%

“三公”经费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网站及蒙自市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五部分 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3.1】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之18


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4日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这一年,面对依然严峻的疫情形势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4,22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7.2%,同比下降29.5%、减收73,0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8.4%,同比下降38.8%,减收65,716万元(反加增值税留抵退税22,073万元后完成125,573万元,同比下降25.8%,减收43,64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4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7.5%,同比下降33.7%、减收34,26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6,0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6.1%,同比下降46.6%、减收31,450万元。

图一:蒙自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4,66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0%,同比下降20%,减支83,841万元。

图二:蒙自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7,4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508万元,调入资金24,48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1,0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收入总计398,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663万元,上解州级支出25,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8,352万元,总计378,01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20,927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7,9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9.7%,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79,14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639万元、污水处理费4,429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5,9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9%,同比增长60.7%,增支70,262万元(含专项债券项目支出12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9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3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20,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300万元,收入总计224,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956万元,上解支出3,000万元,调出资金21,07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100万元,支出总计219,13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5,661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15%,同比增收560万元,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增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8%,同比减支6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收入总计9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万元,调出资金860万元,支出合计932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3,3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3%,同比增长10.1%,增收27,950万元。增收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与人均缴费基数均同比增长,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同比增长10.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5,8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6%,同比增长2.5%,增支7,2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3,360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5,840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7,520万元,加上2021年末滚存结余45,655万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53,175万元。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929,8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6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98,153万元。截至11月底,全市政府债务总额734,1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115万元、专项债务607,991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1—11月累计化解债务本息90,32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49,856万元(含本金29,055万元、利息20,801万元);政府隐性债务本息40,472万元(含本金29,436万元、利息11,036万元)。

2022年,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安排预备费5,300万元,已累计拨付4,300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应急突发事项,结余1,00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财力平衡。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决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财政决算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也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我市开通增值税留抵退税“绿色通道”,精准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迅速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2022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4,146万元,为市场主体发展送去“真金白银”。二是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5+5+2”金融创新政策/持续深化,分别设立特色农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小微企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政银联动”为个体农户和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题,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蒙自市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扶持贷款累计放贷43,755户、36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3,450户、27,400万元。三是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贯彻直达资金0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监管,不断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作用,助力稳全市经济大盘。2022年,共收到直达资金90,830万元,已分配下达89,492万元,分配下达率98.5%,支出76,650万元,支出率84.4%。四是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带动作用。今年,我市成功申报专项债券项目4个,累计到达资金120,000万元,包括红河综合交通枢纽、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牛作底水库工程等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提升、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4,870万元,在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吃紧的情况下,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今年以来,面对财政减收增支压力,我市积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有保有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1作为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基层正常运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全市“三保”累计支出217,016万元,均足额保障到位。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125万元、保工资支出165,638万元、保运转支出9,253万元。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从严从紧把好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2,腾出更多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全年累计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7,545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常态化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账户。对单位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避免资金沉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累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08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重点领域。四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今年以来,受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出现下滑,我市积极统筹安排可用财力,全力保障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支出。2022年,教育支出76,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卫生健康支出38,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

(三)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农业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助力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我市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补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046万元,统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防返贫风险、人居环境整治、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领域,为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163万元,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38万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补齐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以西北勒乡为试点区域,成功申报财政部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为全国乡村建设、发展、治理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综合性改革提供有益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三是积极推进“一卡通”上线运行。强化财政部门、惠农惠民补贴主管部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等部门间联动,合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和金融功能激活工作,并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3,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中。

(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不断增强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4263,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一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累计安排疫情防控经费5,49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采购、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累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464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集资金,持续做好财政支持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累计安排资金2,339万元,用于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强化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救助资金4,266万元,用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全市保障人数达15,645人。三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022年,累计投入教育资金76,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9%,有力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其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619万元,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及学生资助资金2,317万元,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各项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安排营养膳食补助3,693万元,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262万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五)坚定树立底线思维,防控地方财政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逐项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到期债务足额偿还,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今年,市财政创新融合开展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在内的31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关于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既对财政资金发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又对项目资金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进行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各项政策决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减税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六)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部署,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控制规则,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全面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5,努力构建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今年以来,对全市74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7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对2021年全市73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1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对2023年度709个预算申报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6改革。严格实行“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职能”的预算编制办法,打破“基数+增长”的固化格局,全面实施从零开始、能进能出、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的零基预算编制机制,切实提升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和效益性。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2年起,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接,通过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的衔接,有效确保“无预算不采购”,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管,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优化了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2年,我市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资金26,617万元,核准24,7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92万元,节约率7.1%。

2022年,我市财政收入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保障了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增收压力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收支矛盾凸显,预算“紧平衡”状态突出,支出结构仍需优化;“三保”压力、偿债压力大,需持续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蒙自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确保平衡。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有效利用各类资金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规模,严控新增支出。

2.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重点投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3.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真正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贯彻到预算编制全过程,精打细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强化统筹,零基安排。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各部门新增任务一律优先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合理分配年度间资金安排等方式解决。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3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54,0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完成数增长45.8%,增收79,773万元,收入大幅增长原因一是考虑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因素翘尾影响(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退库44,146万元),税收较2022年应大幅增长;二是考虑疫情开放后经济大环境将有所回升。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预计完成74,38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预计完成12,451万元、上划州级收入预计完成3,9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3,2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6.4%、减收11,1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57.7%、增收59,7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0,00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完成数增长63.1%、增收42,55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3,2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17.3%、减收11,1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47.6%、增收17,150万元。

2.可用财力及构成情况

2023年,市级可用财力320,047万元,其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92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4,887万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52,033万元)+预计上年结转20,927万元+调入资金101,000万元(调入国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80,000万元)-上解州级支出32,0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8,5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2.9%、减支12,5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25.1%、增支83,837万元,其构成为:

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98,453万元。其中,预计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7安排68,073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8安排30,380万元。

市级财力安排支出320,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99,510万元,较上年183,814万元增加额15,696万元,主要增加情况为:基本工资增加3,719万元,主要是2022年2月调资及人员增加107人;津贴补贴增加796万元;养老保险增加3,193万元;职业年金增加918万元;公积金增加3,827万元;退休费增加855万元,主要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400人(行政180人、事业220人);村委会干部工资增加1,172万元,主要是大岗位制调增村委会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村民小组补助增加109万元;临时工工资增加747万元,主要是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增加至1,750元,社保缴费从1,100元增加至1,200元;预计上年结转20,92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99,610万元。

在项目支出安排中,本级财力安排的重点支出包括:债务还本付息34,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经费1,00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00万元、防范金融风险专项经费500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1,000万元、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特许管理经费8,929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2,837万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费5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500万元、各项兜底基本民生资金12,400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200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92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4,887万元,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52,033万元)+预计上年结转20,927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转移支付项目98,453万元+调入资金101,000万元(调整入国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调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6,000万元,调入土地出让收益80,000万元),收入总计450,50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500万元,体制及各种专项上解支出32,000万元,支出总计450,5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86,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8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4,161万元,其构成如下:

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500万元;

上年结转基金转移支付项目5,661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5,0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款专项资金安排20,000万元、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上报性费用专项经费20,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专项经费1,84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安排5,0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安排10,000万元、付息安排18,000万元、发行费16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000万元+上年结转5,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0万元,收入总计195,161万元;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61万元+调出资金86,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支出总计195,16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000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2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0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万元,收入总计15,072万元;支出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支出总计15,072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3,455万元,同比增长9.1%,增收26,9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6,032万元,同比增长9.6%,增支27,6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3,455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6,032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7,423万元,加上2022年末预计滚存结余53,175万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60,598万元。

四、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重点

2023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促进蒙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推进依法规范理财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指导财政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建议提案;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抓实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落实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大力培植涵养税源,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腾挪更多财力用于保障“三保”支出,以及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常态化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按政策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统筹用于重点急需领域,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政策红利有效释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及时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对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各环节实施跟踪监控,确保资金投向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在资金安排上,优先用于中央及省州市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发挥资金效益。  

(四)强化重点领域支撑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三保”责任意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强化财力保障,确保不出“三保”风险。二是坚持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多渠道统筹财政资金,加强就业创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四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探索创新债务化解方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培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线为突破口,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第六部分  蒙自市2022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一、财政局信息化建设(含系统维护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通过《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做出了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旨在统一规范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通过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项目申报预算资金:260万元。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升级改造我省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子系统,统一全省业务模式,整合规范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等业务环节,贯通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实现全省财政核心数据集中汇聚,为全国预算管理数据汇总系统提供数据。部署账户管理子系统,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要求,统一规范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实现账户开立、变更、备案的电子化管理。
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有力保障。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全过程指导蒙自市各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一体化及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提升蒙自市财政效工作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预算一体化目标评审及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BS票据管理软件系统服务费

=

1

次/年

定量指标

支付维护费依据

BS票据管理软件系统服务费

财政局各科室系统维护费

 

 

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费

=

1

次/年

定量指标

支付维护费依据

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费

财政局各科室系统维护费

 

 

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系统维护费

=

1

次/年

定性指标

支付维护费依据

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系统维护费

财政局各科室系统维护费

 

 

一体化系统运维费

=

1

次/年

定量指标

支付维护费依据

一体化系统运维费

财政局各科室系统维护费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5

%

定量指标

资金拨付依据

资金拨付及时率

财政局各科室系统维护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市各项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

95

%

定量指标

各预算单位反馈结果

全市各项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各预算单位反馈结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级各预算单位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各预算单位反馈结果

市级各预算单位满意度

各预算单位反馈结果

 

 

 

 

 

 

 

 

 

 

二、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资金使用方向为对个人的补助,即按照《教师法》等规定,实现同岗同酬,使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与政府办职教幼教同等退休教师的待遇一致。项目申报预算资金:230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资金使用方向为对个人的补助,即按照《教师法》等规定,实现同岗同酬,使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与政府办职教幼教同等退休教师的待遇一致。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为确保2023年度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补助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对下一步落实中央、省级政策,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补助专项资金发放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政策的退休教师覆盖面

=

100

%

定量指标

补助教师人数

符合政策的退休教师覆盖面

红财资发【2021】22号

 

质量指标

 

 

 

 

 

 

专项补助资金兑付标准准确率

>=

99

%

定量指标

兑付金额

专项补助资金兑付标准准确率

红财资发【2021】22号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率

>=

95

%

定量指标

拨款依据

财政资金拨付率

红财资发【2021】22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国企办退休教师上访率

<=

1

%

定量指标

上访人数

退休教师上访率

红财资发【2021】22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国企办退休教师满意率

>=

95

%

定量指标

测评结果

国企办退休教师满意率

红财资发【2021】22号

 

 

 

 

 

 

 

 

 

 

三、蒙自市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根据蒙发〔2020〕5号(印发《2020年蒙自市经济工作“1+4”系列文件》的通知)、蒙办发〔2020〕31号(印发《蒙自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稳步发展,做好“十四五”规划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做好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谋划、编制、审批等工作,力争项目落地建设,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预算资金:2000万元。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按照州委三个定位、六个大抓,市委1125决策部署,根据蒙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做好全市重大项目的谋划包装、规划审查,项目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做好项目调研,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审查,投资评估,建立项目库等工作,按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按照州委三个定位、六个大抓,市委1125决策部署,根据蒙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做好全市重大项目的谋划包装、规划审查,项目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做好项目调研,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审查,投资评估,建立项目库等工作,按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完成300个项目谋划包装,协助行业部门完成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前期要件编制数20份,谋划编制项目转化率2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通过率90%。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谋划编制项目个数

>=

300

定量指标

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10分。

谋划编制项目个数300个以上。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项目数

>=

40

定量指标

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10分。

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项目数不少于40个。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协助行业部门完成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前期要件编制数

>=

20

定量指标

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10分。

协助行业部门完成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前期要件编制数20份以上。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质量指标

 

 

 

 

 

 

谋划编制项目转化率

>=

20

%

定量指标

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10分。

谋划编制项目转化率不低于20%。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项目咨询评估通过率

>=

90

%

定量指标

1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分10分,未完成目标得分=实际评估通过率/目标值*10分。

项目咨询评估通过率90%。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

=

促进项目落地

促进项目落地

定性指标

10分,效益明显10分,好8分,一般6分,没效益0分。
分,差20分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进行项目投资咨询评估为政府投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

为政府投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为政府投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定性指标

10分,效益明显10分,好8分,一般6分,没效益0分。

进行项目投资咨询评估为政府投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项目投资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

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定性指标

10分,效益明显10分,好8分,一般6分,没效益0分。

项目投资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单位满意度

>=

95

%

定性指标

10分,满意度95%以上得10分,不足95%每低1%扣0.1分。

项目单位满意度95%以上。

部门职责及部门职责

 

 

 

 

 

 

 

 

 

 

四、招商引资奖励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根据蒙财预指调【2021】373号。稳增长促发展17条措施奖补资金。根据每年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奖补,带动更多企业、人员到蒙自投资。项目申报预算资金:1000万元。

(二)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根据每年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奖补,带动更多企业、人员到蒙自投资。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年度内对20户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人员进行奖补,带动更多的企业、人员到蒙自进行投资,奖补对象满意度到95%以上。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补对象数

=

20

定量指标

奖补对象达20户,得20分,每少1户扣1分。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蒙财预指调【2021】373号

 

质量指标

 

 

 

 

 

 

获补对象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奖补对象准确率达100%,得15分,每降低5%扣2分

反映获补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情况。
获补对象准确率=抽检符合标准的补助对象数/抽检实际补助对象数*100%

蒙财预指调【2021】373号

 

 

奖补标准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奖补标准准确率达100%,得15分,每降低5%扣2分

反映奖补标准的准确性情况。
奖补标准准确率=奖补标准符合政策的对象数/实际奖补的对象数*100%

蒙财预指调【2021】373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

95

%

定性指标

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得30分,每降低5%扣5分。

反映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情况。
政策知晓率=调查中补助政策知晓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蒙财预指调【2021】373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定性指标

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10分,每降低5%,扣2分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蒙财预指调【2021】373号

 

 

 

 

 

 

 

 

 

 

五、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以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文件相关要求,用于对蒙自市113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申报预算资金:247.2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通过保障全市113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和购买五险,让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社会面吸毒人员实施管控和帮扶,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有效降低吸毒人员社会危害,为建设平安稳定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通过保障113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和购买五险,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能对全市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从而有效降低吸毒人员社会危害,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确保净化社会面环境,促进社会稳定,降低社会面发案率,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员配备数量

=

113

定量指标

到达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4分),未达到得:实际配备人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按照吸毒人员情况,在全市各乡镇(街道)配备113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

 

质量指标

 

 

 

 

 

 

补助标准合规性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2分),未达到得:补助标准合规性/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

该项目符合《禁毒法》和《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要求,与国家、云南省、红河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项目政策相符。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性

=

12

月/人

定量指标

到达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2分),未达到得: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性/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是否按月及时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

 

成本指标

 

 

 

 

 

 

成本需求

=

247.2

万元

定量指标

到达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各乡镇(街道)是否按预算金额如实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降低吸毒人员社会危害

=

95

%

定量指标

到达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全市社会面吸毒人员得到管控和帮扶,有效降低吸毒人员社会危害达到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

 

 

人民安全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

95

%

定量指标

到达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人民安全感幸福感稳步提升达到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定量指标

到达年度指标值得满分(10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满意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红河州关于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红禁办﹝2017﹞22号)及《蒙自市毒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蒙办发﹝2020﹞55号)

 

 

 

 

 

 

 

 

 

 

六、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据《蒙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交改革工作有关事宜的请示》(蒙交发〔2019〕130号)文件、公交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优化蒙自市2023年公交运营。项目申报预算资金:750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到2025年,完成运营公交线路65条(包含本年新增线路2条),保障各条专线平稳、高效运营;投入公交车辆200,使公交出勤率达95%;完善并维护公交站台382个,保证资金使用率达100%;实现公交年运营收入达1000万元(不包含运营补贴),带动就业人员350人次,实现群众满意度84%。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整合现有资源,预计2023年完成运营公交线路61条(包含本年新增线路2条),保障各大专线平稳、高效运营;投入公交车辆210,使公交出勤率达90%;完善并维护公交站台382个,保证资金使用率达100%;实现公交年运营收入达1000万元(不包含运营补贴),带动就业人员320人次,实现群众满意度83%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规划公交线路总条数

>=

61

定量指标

考察规划公交线路总条数,完成公交规划线路率×10分,(计算方法: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规划公交线路总条数大于等于61条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投入运营公交车数量

>=

210

定量指标

考察新能源车185辆,混动车39辆投入运营情况(计算方法: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投入运营公交车数量大于等于210辆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新增公交线路

>=

2

定量指标

考察新增公交线路情况(计算方法: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新增公交线路大于等于2条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完善公交停靠站

>=

382

定量指标

考察完善公交停靠站情况(计算方法: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完善公交停靠站382个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质量指标

 

 

 

 

 

 

站点整洁合格率

=

95

%

定性指标

站点整洁合格率=整洁合格的站点数/总站点数*100%

站点整洁合格率95%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市民投诉率

=

10

%

定性指标

反映公交车整体运营服务水平和市民满意度情况。
市民投诉率≤XX起/万人次。

市民投诉率小于10%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成本指标

 

 

 

 

 

 

年度设备投入及运维成本

<=

7300

万元

定量指标

考核公交公司每年实际运维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

年度设备投入及运维成本小于7300万元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公交年运营利润增长情况

>=

-10

%

定性指标

反映公交公司营业利润增长率情况。
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度营业利润-上年度营业利润)/上年度营业利润*100%

公交年运营利润亏损小于-10%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社会效益指标

 

 

 

 

 

 

出行便利度

=

90

%

定性指标

通过调查问卷相关问题满意度的小差,反映群众对公交车出行便利度的认可情况。

出行便利度90%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年度公交出行人次增长情况

=

5

%

定性指标

反映项目实施后,公交车时间抵用频次,用以反映公交车利用率和用户使用趋势。
公交车年度累计出行人次增长率=(本年度出行人次-上年初出行人次)/上年度出行人次*100%

年度公交出行人次增长5%

蒙自市公交改革专题会议纪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预算申请蒙自市公交改革补贴经费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83

%

定性指标

通过调查问卷,考核群众对公交运行情况的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达83%

调查问卷

 

 

 

 

 

 

 

 

 

 

七、蒙自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根据蒙政办发〔2016〕131号、云财社〔2020〕47号,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工作,应补尽补,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让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残疾人手上,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项目申报预算资金:526.28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目标:持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目标:持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生活补贴人数

=

2700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按实际符合人数计算

会同相关部门论证后,按预计符合条件人数计算

 

 

重度护理补贴人数

=

2600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按实际符合人数计算

会同相关部门论证后,按预计符合条件人数计算

 

质量指标

 

 

 

 

 

 

补助任务完成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实际发放补助人数与计划发放补助人数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通过金融机构、社保等部门发放的人数与应发放人数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残疾人员认定走访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实际走访认定人数与申请认定人数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政策宣传到位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政策宣传到位行政区域个数与蒙自市行政区域个数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实际发放补助人数与经审定符合条件人数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认定对象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4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经审定符合条件人数与实际符合条件且申请人数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补助标准执行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实际补助金额与规定补助标准的比率

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时间要求

=

按月发放

定性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于每月 10 日前通过经办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本人账户或监护人账户
过经办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本人账户或监护人账户"

蒙政发办【2016】131号

 

 

对象认定审批及时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乡镇审核+公示:5+5(3)
残联审核:5+(3)
民政审核+公示:5+5(3)

红政办发〔2016〕202号
蒙政办发〔2016〕131 号云财社发【2020】47号

 

 

退出更新及时率

=

9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出现死亡等情况退出及时率

红政办发〔2016〕202号
蒙政办发〔2016〕131 号云财社发【2020】47号

 

成本指标

 

 

 

 

 

 

困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

=

90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发放标准按蒙政发办【2016】131号执行

发放标准按蒙政发办【2016】131号执行

 

 

一级护理补贴

=

100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发放标准按蒙政发办【2016】131号执行

发放标准按蒙政发办【2016】131号执行

 

 

二级护理补贴

=

90

定量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2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发放标准按蒙政发办【2016】131号执行

发放标准按蒙政发办【2016】131号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情况

=

稳步提升

定性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

随机抽取市民参与问卷调查

 

 

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

=

有效保障

定性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10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发放问卷中满意度占比

随机抽取市民参与问卷调查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

有效促进

定性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10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发放问卷中满意度占比

随机抽取市民参与问卷调查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发展情况

=

持续保障、提升

定性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持续保障、提升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考虑政策效应,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及动态调整办法,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达到年末指标值得满分(10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实际指标值*指标分

按州级绩效目标设立,问卷调查

按州级绩效目标设立

 

 

 

 

 

 

 

 

 

 

八、 蒙自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加快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主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确保适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符合发放条件城乡居民待遇应。项目申报预算资金:753.57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加快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主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确保适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符合发放条件城乡居民待遇应发尽发,让广大城乡居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2023年本项目市级配套资金市级资金7535719.9元(测算数7535126元+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系统修正数593.9元),测算过程如下:
1、个人缴费补贴842885元:
①正常缴费补贴821595元:200元126156人*5元=630780元,300元445人*10=4450元,400元61人*15元=915元,500元2550人*20元=51000元,600元60人*25元=1500元,700元5人*30元=150元,800元30人*35元=1050元,900元30人*40元=1200元,1000元690人*45元=31050元,1500元25人*50元=1250元,2000元315人*50元=15750元,3000元1000人*82.5元=82500元。
②三级残疾962人*5元=4810元。
③四级残疾补贴1758人*5元=8790元。
④重度残疾补贴1538人*5元=7690元。
2、基础养老金共计3646425元:
①65岁以下基础养老金:152922人次*5元=764610元;
②65周岁以上基础:380478人次*7.5元=2853585元;
③加发基础养老金7200人次*2元=14400元;
④养老补助金2766人次*5元=13830元。
3、一次性丧葬补助3045816元:2151人*1416元=3045816元。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

>=

183293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红人社发[2022]32号 关于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城乡居民养老金保险享受待遇人数

=

60岁以上的参保人(重残55岁以上)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4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蒙政办发[2014]76号文件

 

质量指标

 

 

 

 

 

 

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5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终身

蒙政办发[2014]76号文件

 

 

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4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终身

蒙政办发[2014]76号文件

 

 

个人缴费补贴率

=

100

%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4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对于选择200元-500元11个档次缴费的参保人,依次享受30元-1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标准的6.5%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外,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50%。

蒙人社发〔2019〕59号

 

成本指标

 

 

 

 

 

 

个人缴费补贴标准

=

30-195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4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对于选择200元-500元11个档次缴费的参保人,依次享受30元-1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标准的6.5%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外,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50%。

蒙人社发[2019]59号文件

 

 

基础养老金标准

=

118

定量指标

达到年度指标值得满分(7.14分),未达到得:实际完成数/年度指标值*指标分

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98元、省级财政补助15元,县财政补助5元

蒙政办发[2014]76号文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宣传及指导工作提高参保人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

有效保障

定性指标

效益达标得30分,反之不得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成全面小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整体工作的满意

>=

95

%

定量指标

满意度达标10分;满意度80分(含)-90分,得6分;满意度60分(含)-80分,得3分;满意度低于60分,不得分。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九、蒙自市市场监管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据蒙室字[2019]41号,关于印发《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用于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以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项目申报预算资金:113.47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根据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依法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强化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工作;
7.强化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6.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宣传活动

>=

1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开展3·15等活动宣传

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

5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组织开展或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监管

>=

800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监督检查食品行业

工作计划

 

 

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监管

>=

5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认证监管

工作计划

 

 

有机产品证后监管

>=

2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开展有机产品证后监管

工作计划

 

 

完成商标注册

>=

3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完成商标注册

工作计划

 

 

特种设备登记注册

>=

50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新登记注册特种设备

工作计划

 

 

特种设备监管

>=

40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监督检查特种设备

工作计划

 

 

完成案件查处

>=

30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工作计划

 

 

完成罚没收入

>=

180

万元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全年上缴罚没收入

工作计划

 

 

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

8000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数量

工作计划

 

 

完成药品抽检

>=

10

批次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按照上级下达任务调整

工作计划

 

 

完成化妆品抽检

>=

4

批次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按照上级下达任务调整

工作计划

 

质量指标

 

 

 

 

 

 

消费者投诉举报解决率

>=

90

%

定量指标

按照实际完成数占目标值比例计算分数,超过目标值按满分计算

消费者投诉举报解决率

2022年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场消费环境

=

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

定性指标

营造提升

市场消费环境

2022年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监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服务、监管对象满意度

服务、监管对象满意度

2022年工作计划

 

 

 

 

 

 

 

 

 

 

十、 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云南”和“数字红河”的具体要求,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整合和接入部门间的数据,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不断丰富智慧蒙自综合运营管理平台的服务、治理、指挥调度等功能,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出发,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城市建设。项目申报预算资金:100万元。

 (二)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2023年-2025年)

加快以数字化激发新动能,形成全方位数字化发展新格局,按照国家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开展智慧城市全域建设。其中,数字城市着力更新技术培植,数字生活侧重结合应用推广,数字经济与乡村振兴转型服务高度融合,打造以数字治理提升、数字经济转型、数字生活体验为重点的省州先进示范市。

预算年度(2023年)目标

充分融合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精准洞察城市全时空运行态势。在城市治理领域以数赋智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经济发展领域用生态孵化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民生服务领域依托服务型应用惠及市民生活,将蒙自打造为云南数字城市建设的新标杆。

绩效指标

评(扣)分标准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算力算法

>=

200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各行业算力算法的种类。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建模覆盖

>=

40

平方公里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在市内建模覆盖的公里数。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区块链平台

=

1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区块链平台建设个数。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监控融合

>=

8000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视频监控融合个数。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云服务器

>=

30

台/套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使用云服务器数量。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网络安全设备运维服务

>=

3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网络安全设备升级及等保测评数量。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数据收集

>=

200000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6分)

反映收集各部门数据的数量。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时效指标

 

 

 

 

 

 

项目规定时限内完成

=

2023年12月31日前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4分)

部门工作计划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

预算内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7分)

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成本,总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

蒙自市数字管理服务中心数字经济及新基建项目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重点领域视频监控覆盖率

>=

80

%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生态环保领域智慧建设

实地访问、调研

 

 

城市建设城区5G网络覆盖率

=

100

%

定量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城市5G网络建设

实地访问、调研

 

 

提高城市信息化智慧化程度

=

提高

定性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

实地访问、调研

 

 

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

提高

定性指标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6分)

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

实地访问、调研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7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调查问卷

 

 

 

 

 

 

 

 

 

 


第七部分 关于2023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1-6 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蒙自市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7 蒙自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蒙自市对下无转移支付,税收按超收部分留用奖励。

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表,蒙自市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蒙自市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蒙自市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部分 财政名词解释

财政专用名词解释

1.“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5.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6.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12.预备费:《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3.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2年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因增值税税制设计类似于先缴后退的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14.“5+5+2”金融创新政策:即五项产权抵质押、五项配套政策、两个1,000 万元风险补偿金的金融改革创新。“五项产权抵质押”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五项配套政策”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林权抵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农村房屋抵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试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实施办法(试行);“两个1,000 万元风险补偿金”即1,000万元特色农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中小企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

15.中央直达资金:是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资金下达被称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在建立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避免了资金的层层审批,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16.“三保”: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

17.“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8.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了云南省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根据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由政府预算安排,且列入云南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的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用于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19.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 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20.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管理模式,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创新手段,也是从根本上提高部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21.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支出数额,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个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

22.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23.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第九部分 蒙自市政府预算公开表

1-1 蒙自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蒙自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1-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公开到项级)

1-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 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 蒙自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市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

3-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3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 蒙自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蒙自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2023年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2023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