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54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8
信息名称
蒙自市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000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蒙自市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22年蒙自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22年蒙自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22年蒙自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22年蒙自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22年蒙自市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2022年蒙自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附件7)

   

  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7月21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蒙自市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下行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疫情防控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力落实稳经济各项举措,积极贯彻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应对各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挑战。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65,0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3.1%,同比下降33.3%,减收82,2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62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8.5%,同比下降38.8%,减收65,591万元,同口径(反加增值税留抵退税21,589万元)完成125,214万元,同比下降26%,减收44,00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55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7.6%,同比下降33.6%,减收34,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5.2%;非税收入完成36,0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6.1%,同比下降46.6%,减收31,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4.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4,39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5.5%,同比下降31.8%,减收20,72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3,63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4.7%,同比增长40.4%,增收3,923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3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6%,同比增长3.3%,增收10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4,93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0%,同比下降20%,减支83,574万元。其中,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2,067万元,同比下降24.1%,为调整预算数的68.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069万元,同比增长0.3%,为调整预算数的90.8%;教育支出完成79,799万元,同比增长1.3%,为调整预算数的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8,254万元,同比下降3.8%,为调整预算数的83.6%;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8,266万元,同比增长9.4%,为调整预算数的105.8%;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3,183万元,同比下降12.2%,为调整预算数的90.9%;农林水支出完成37,474万元,同比下降46%,为调整预算数的76.7%;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932万元,同比下降85.9%,为调整预算数的38.3%;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4,212万元,同比增长7.8%,为调整预算数的55.2%。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25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40,35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638万元,上年结转15,508万元,调入资金24,59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9万元,收入总计405,2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9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48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352万元,支出合计386,7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8,502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已在2023年预算中安排拨付。

  与向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是2022年财政总收入由174,227万元减少到165,016万元,减少9,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03,500万元增加到103,625万元,增加125万元,税收收入由67,450万元增加到67,554万元,增加104万元,非税收入由36,050万元增加到36,071万元,增加2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由41,033万元增加到44,398万元,增加3,36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由26,324万元减少到13,633万元,减少12,691万元,上划州级收入由3,370万元减少到3,360万元,减少10万元。二是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由237,448万元增加到240,351万元,增加2,903万元。三是调入资金由21,937万元增加到24,593万元,增加2,656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增加2,656万元。四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34,663万元增加到334,930万元,增加267万元,为年终最后两天形成的支出。五是上解上级支出由25,000万元增加到33,480万元,增加8,480万元。六是结转下年支出由20,927万元减少到18,502万元,减少2,425万元,主要是收支变化导致的。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49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0%,同比增长1.7%,增收1,510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5,9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9%,同比增长60.7%,增支70,26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4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7,300万元,上年结余2,233万元,收入总计225,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5,956万元,上解支出9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100万元,调出资金23,733万元,支出总计219,715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5,661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与向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由87,911万元增加到88,493万元,增加582万元。二是上解支出由3,000万元减少到926万元,减少2,074万元。三是调出资金由21,077万元增加到23,733万元,增加2,656万元。四是结转下年支出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15%,同比增长187%,增收5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7.8%,同比下降47.4%,减支6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收入总计9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调出资金860万元,支出合计93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万元,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与向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主要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72万元减少到71万元,减少1万元。二是结转下年支出从0万元增加到1万元,增加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4,10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4%,增收28,69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1,44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增支2,8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4,103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1,442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2,661万元,加上2021年末滚存结余46,104万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58,765万元。

  与向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是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303,360万元增加至304,103万元,增加743万元。二是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295,840万元减少至291,442万元,减少4,398万元。三是结余资金由7520万元增加到12,661万元,增加5,1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由53175万元增加到58,765万元,增加5,59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对比分析详见附件。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9,8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6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98,153万元。

  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总额738,5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0,512万元、专项债务607,991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预备费安排5,300万元,实际动用预备费4,300万元,主要用于隔离卡点建设工程、设备等费用2,335万元,防疫物资778万元,隔离卡点费用(包含人员工资、餐费、水电费等)583万元,征用酒店费用283万元等,有力保障了我市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24万元,同比下降2.7%,减支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万元,同比下降1.8%,减支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同比下降9.5%,减支13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2,549万元,当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49万元。2022年年末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对2021年13个市级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资金71,193万元。评价项目涵盖四本预算。其中:3个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10个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6.结转结余资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8,502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已在2023年预算中安排拨付,截至6月底,已支出12,60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5,661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截止6月底,已支出2,614万元。2022年年末共收回存量资金6,475万元,统筹6,474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等亟需领域,结余1万元。

  7.2022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变化较大且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说明

  我市2022年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增值税完成17,489万元,同比下降56.2%,主要是受增值税留抵退税退库影响,市级税收减少21,589万元。二是契税完成9,620万元,同比下降48.2%,主要是受房地产持续低迷及《契税法》实施后增量房契税缴纳时间改变双重影响,导致大幅减收。三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87万元,同比下降36.3%,主要是停车泊位经营权处置收入由于公司筹措资金缓慢,未按时完成处置工作。四是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932万元,同比下降85.9%,主要是上年同期有世行贷款27,991万元安排的市政道路建设,2022年该项贷款仅为638万元。五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土地出让收入,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因,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加之房地产行情低迷,购房购地意愿降低,导致土地大量流拍,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压力增大。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2年,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也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我市开通增值税留抵退税“绿色通道”,精准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迅速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2022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3,178万元,为市场主体发展送去“真金白银”。二是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5+5+2”金融创新政策持续深化,分别设立特色农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小微企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政银联动”为个体农户和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题,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蒙自市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扶持贷款累计放贷50,300户、410,200万元,较上年增加9,904户、75,300万元。三是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贯彻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监管,不断加快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作用,助力稳全市经济大盘。2022年,共收到直达资金92,142万元,已分配下达92,142万元,分配下达率100%,支出83,163万元,支出率90.3%。四是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带动作用。2022年,我市成功申报专项债券项目4个,累计到达资金120,000万元,包括红河综合交通枢纽、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牛作底水库工程等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提升、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7,773万元,在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吃紧的情况下,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

  2022年,面对财政减收增支压力,我市积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有保有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1作为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基层正常运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全市“三保”累计支出217,016万元,均足额保障到位。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125万元、保工资支出165,638万元、保运转支出9,253万元。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从严从紧把好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腾出更多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全年累计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7,545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常态化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资金账户。对单位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避免资金沉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累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475万元,统筹用于全市重点领域。四是保障重点领域支出。2022年受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出现下滑,我市积极统筹安排可用财力,全力保障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支出。2022年,教育支出79,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卫生健康支出38,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

  (三)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农业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林水支出37,474万元,占一半公共预算支出的11.2%。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助力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我市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补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252万元,统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防返贫风险、人居环境整治、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领域,为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168万元,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18万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补齐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以西北勒乡为试点区域,成功申报财政部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为全国乡村建设、发展、治理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综合性改革提供有益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三是积极推进“一卡通”上线运行。强化财政部门、惠农惠民补贴主管部门、乡镇(街道)、金融机构等部门间联动,合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和金融功能激活工作,并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中,全年发放金额5,301万元,惠及人数199,486人。

  (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不断增强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263,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一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累计安排疫情防控经费9,381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医用物资采购、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累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564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集资金,持续做好财政支持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累计安排资金2,347万元,用于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强化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救助资金5,424万元,用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全市保障人数达16,082人。三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022年,累计投入教育资金79,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8%,有力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其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619万元,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及学生资助资金2,317万元,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各项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安排营养膳食补助3,693万元,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262万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五)坚定树立底线思维,防控地方财政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逐项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到期债务足额偿还,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二是严肃财经纪律。2022年,市财政创新融合开展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在内的31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关于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既对财政资金发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又对项目资金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进行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各项政策决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减税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六)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部署,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控制规则,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全面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构建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2022年,对全市74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7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对2021年全市73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1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对2023年度709个预算申报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严格实行“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职能”的预算编制办法,打破“基数+增长”的固化格局,全面实施从零开始、能进能出、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的零基预算编制机制,切实提升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和效益性。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2年起,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接,通过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的衔接,有效确保“无预算不采购”,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管,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效率,优化了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2年,我市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8,777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6,768万元,节约率6.98%。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税源基础羸弱,可持续性不强

  一是我市税收抗风险能力较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税大户数量较少,且主要税收来源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尚需时日,难以形成稳定税源。二是非税收入已无增长空间。我市非税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一次性收入增收,缺乏可持续性,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以及罚没收入规范化管理,面对已基本无可盘活处置的存量资产情况,非税收入持续增收压力巨大。三是受土地市场形势、审批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实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二)刚性支出压力大,资金难保障

  我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五险、临聘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所需支出年平均在200,000万元以上,实际可用财力仅能保障基本支出,干事创业的项目支出均需从土地出让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保障,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组织及调入资金影响,全市急需支出的刚性项目基本无法按时保障。

  (三)全年预算难以平衡

  结合全年收支情况及上级补助情况,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由于土地出让进度缓慢,无法形成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年内难以实现平衡。若全年政府性基金调入无法实现预期目标,将影响我市预算平衡,出现财政运行风险。

  (四)土地出让收支缺口大

  受政策、规划调整等影响,土地出让进度每月均落后序时进度,降低我市库款保障水平,难以按期实现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期目标。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继续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国家新出台以及延续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确保市场主体税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优化资金分配、支付流程,确保财政直达资金迅速下达、及时支付,加强直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力度。一是强化协税护税。分析研判财经形势,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收入目标,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加强对收入规模大的执收单位及收入潜力大的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三)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确保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保”支出不留缺口。二是坚持厉行节约。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的原则,着力加强预算约束,进一步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强化政策研究,把握上级政策导向,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及早谋划、精心筛选一批能够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二是加强对接,主动加强与上级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申报的成功率。

  (五)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在各预算单位自评基础上,对教育、医疗、农林水和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建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作用,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虽然我市财政运行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一定能实现今年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