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328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4
信息名称
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肖林红等12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第66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情况
  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方便化、家庭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全市辖区内共有乡镇卫生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正在筹备1个。其中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月牙塘社区卫生服务站);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天马社区卫生服务站、绿荫社区卫生服务站);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蓝天社区门诊部)正在筹备中,预计9月初正式营业。红竺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情况
  为弥补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短板,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转变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功能,让工作贴近百姓、贴近健康,提高社区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制定了《蒙自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充性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将辖区内部分州、私立医疗机构作为补充机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补充机构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要求,通过绩效考核项目执行情况,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数量和质量等工作量的统计按补助标准支付费用。截至2022年底州级、私立医疗机构共有8家单位作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充医疗机构。
  三、下一步设置规划及计划
  (一)根据《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要求,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红竺园、绿茵、蒙自经开区、雨过铺街道、文澜街道、观澜街道、文萃街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完成村卫生室提升改造,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的建设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
  (二)逐步夯实社区卫生服务网底,积极协调新建小区公共卫生服务用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辖区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开设并统一管理。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全茂首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争取在年内有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开设并投入使用。
  (三)逐步增加有条件并符合民营医疗机构充实到补充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