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32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4
信息名称
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陈平、苏洁虹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蒙自市专科口腔医院的建议》第70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蒙自市辖区内共有医疗单位261个,其中取得口腔医疗服务执业许可的机构61个,占比23%。该类机构中,州属医院2个,市属医院3,个门诊部1个,乡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个;民营医院3个,口腔类门诊部7个,口腔类诊所37个。全市共有医师2155人,其中口腔类别医师149人,占比7%。
  二、我市口腔医疗服务现状
  在口腔类医疗服务中,我市主要采取公立医疗机构为主社会办医为辅的方针,通过重点打造综合医院重点科室、统筹推进建设紧密型医共同体建设和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等措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口腔医疗服务的需求。
  (一)打造重点科室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蒙自市第二人民医院、蒙自市中医医院及6家乡镇卫生院开设口腔科,在硬件建设、设施投入、人才配置和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全市口腔医疗服务领先水平。我们将培养优秀人才,打造行业专家,建设口腔重点科室,进一步提升口腔医疗服务综合能力。
  (二)建设“紧密医共体”
  自开展蒙自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采取“1+4+N”模式组建医共体,2021年开始以蒙自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形成首批包括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文萃街道卫生院、芷村卫生院、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1+4”医共体试点。2022年12月,蒙自市人民医院分别与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观澜街道卫生院等十三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蒙自市紧密型医共体共建协议》,正式将全市所有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共体管理。各家成员单位加挂“蒙自市人民医院XX分院”牌子,市人民医院派驻科室主任挂靠分院副院长并形成轮换机制,定期到分院进行业务指导与技术帮扶,扩充基层医疗机构的治疗病种、提升基层诊疗能力。目前口腔医疗服务已实现中心卫生院全覆盖,下一步我们还将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增设口腔医疗服务。
  (三)加强民营机构监管
  从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准入,规范医疗机构职业行为入手,加强对我市社会办医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市具有口腔类医疗服资格的民营医疗机构47家,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61人,其中口腔执业医师107人。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着重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执业、违规执业等行为。市卫健局医政科主抓医德医风建设,重点惩罚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过度医疗等现象,同时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不断提高群众对口腔类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卫生院口腔科室设置不完善。目前我市只有6家卫生院设置口腔科,达到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另外5家乡镇卫生院都未设置口腔科。二是基层口腔类医务人员短缺。基层院卫生院承担着大量的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工作,加之编制紧缺,各基层单位更多意愿是招考临床医学专业人员,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开展医师下基层活动,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口腔科、中医科和医技科室的建设发展。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口腔科并开展业务。三是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医保局协调合作,加强对口腔医疗机构收费、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管理。
  三、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建议1:蒙自市政府可以采取校地合作的方式,加强与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贡献,医院共建的方式,探讨专科口腔医院的建设路径。
  根据《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7号)文件,设置专科医院必须符合条件要求,其中:1.现有医疗资源不能满足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2.《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该类专科医院作出规划。
  现阶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中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我市现有的口腔类别医疗资源能满足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在《红河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红河滇南中心城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2021—2035年)》、《蒙自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均未对蒙自市成立专科口腔医院作出规划。按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要求,蒙自市在“十四五”期间,未将口腔医院建设列入发展规划项目实施,接下来我市会根据情况开展好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上级楼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争取将口腔专科医院纳入未来的规划。
  (二)建议2:市政府可以对现有的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在医院用地、场地选择、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专科口腔医院一定的倾斜。 
  我市现有具有口腔医疗服务资格的公立医疗机构中,暂时没有符合成立专科口腔医院的条件,特别是在场所选择和人员编制问题上,无法满足专科医院的设置条件。在民营医疗机构中,我们一直以来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在符合开办条件的情况下,会对社会资源成立专科口腔医院给予大力支持。
  (三)建议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可利用学院现有的资源及人力资源,对专科口腔医院的建设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支持。
  蒙自市高度注重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引入和交流等方面,充分利用各种政策条件,拓展渠道,引进资源,2022年并招聘4名口腔专业的医学毕业生充实到我市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其中2名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毕业生。下一步会加与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合作,允许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接收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口腔专业学生的实习和现场教学,鼓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具有“双师”资格的教职人员到我市医疗机构执业,在有口腔专业岗位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设置针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医学生的岗位招聘。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