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35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信息名称
关于推荐2022至2023学年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州教育部门要求,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省州级推荐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中专、职高),普通中学(含公办和民办高中、初中);市级推荐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中专、职高),普通中学(含公办和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小学)。
    各类非普通在校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标准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标准
    1.三好学生
    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粮、节电、节水;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劳动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
    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团队组织有活力。有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生动活泼、针对性强的班集体活动。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名额分配
    1.省级
    三好学生36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先进班集体2个(附件1)。
    2.州级
    三好学生59名、优秀学生干部18名、先进班集体7个(附件2)。
    3.市级
    三好学生835名、优秀学生干部283名、先进班集体94个(附件3)。
    按上级工作要求,在分配名额时,可向获全国、省级、州级文明学校适当倾斜。
    三、推荐程序
    (一)班级推荐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由班级推荐,也可学生自荐。被推荐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由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具备资格的人选,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入选。
    (二)学校推荐
    入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报学校推荐机构,入选“先进班集体”可由班集体自荐,也可由学校提名,经学校领导集体确定上报。推荐结果须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反对意见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三)公示上报
    市教育体育局复审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部门。上报名单务必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和条件,反复校对,确认无误。
    四、激励措施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教育厅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
    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红河州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印发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蒙自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
    各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宣传鼓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推选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坚持标准,遵照程序,进行公示。凡单个学校集中在毕业年级推荐的,一律取消该校参评资格。
    (二)各校要成立由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德育处主任、团(队)干部、班主任参加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注意留存工作记录。各校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公开民主程序推荐上报或在推荐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各校要大力宣传推选工作,确保学生对推选工作应知尽知,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要把推选工作融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中,充分运用推选过程与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健全完善导向鲜明的学生评价工作体系,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校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前将省州市级推荐总表(附件4)(必须使用Excel电子表格,其他格式,不予接收)和省州市级光荣册(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按照“学校名称+推荐材料”命名。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放弃,名单报错者责任自负。
    (二)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由学校依据参考样表按需印制(附件6),填写推选情况加盖学校公章后可存入受表扬学生个人档案,不再报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云南数据归集提升月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请在推荐总表、登记表上填报被推荐学生身份证号信息,用于信用数据录入数据库。
    联系人:张龙辉,联系电话:3857133
    邮箱:769733319@qq.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红河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2~2023学年蒙自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4.2022~2023学年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样表)
          5.2022~2023学年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光荣册(样表)
          6.2022~2023学年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样表)


2023年2月20日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