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1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31
信息名称
《蒙自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5月31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业、各金融机构以及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办法,现就出台背景和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1年以来,银行贷款政策收紧,严查首付款来源,贷款门槛提高,审批放款速度放慢等因素,对我市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影响。虽然目前银行政策有所放松,但整个房地产市场销售仍不理想,购买力不足。为提振市场信心,确保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参考其他省市相关措施意见,结合我市房地产业现状,特制定本《措施》。
  2022年2月,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关于调整蒙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蒙发改价发〔2011〕6号)要求,参照《郑州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眉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等地方性措施,结合本市实际,草拟《措施》,期间经多次征求涉及部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及司法机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12条,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合理信贷、出台购房补助政策等方面助力房企发展。
  (一)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新出让开发建设用地,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一年内缴清,并报经土地出让人同意,可按缴款比例及规划要求,分期办理该土地的不动产登记。
  (二)专项资金用于项目配套建设。使用项目土地出让金的10%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及三通一平问题的解决,对单期高层住宅开发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开发项目,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
  (三)优化车位配比,不再严格控制建筑面宽,减轻企业压力。在项目报规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配比要求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下,优化车位配比,允许配建不高于30%的机械车位,结合当前住宅需求及户型变化,提升居住品质。
  (四)提升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1.限期完整交地。3个月内确保清空地上附着物,将土地交付开发企业,并办理完成土地《不动产权证》。2.推行“交地即开工”。压缩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前期流程。3.完善联动审批机制。各行政审批部门充分履行业务一次性告知,推行“并联”审批机制,同步审核报建资料。4.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快项目办证进度,简化相关手续,缩短业务时限,实现“左手交房、右手递本”。
  (五)优化项目监管。1.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2.优化预售款审批,缩短审批时限。3.优化预售款监管额度。在项目预售资金确保后续建设的情况下,拓宽预售资金使用用途。4.缩短项目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留存时间。
  (六)建立完善企业投融资机制。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融资支持,鼓励将商业作为融资抵押物,准予企业申请贷款,同时准予商业办理按揭贷款。
  (七)积极支持购房人贷款需求。支持金融机构放宽州外购房者、农户、个体经营户、农民工等无固定银行流水的购房群体贷款条件,支持购房者凭自有房产申请抵押贷款用于新购住宅的房款支付。
  (八)推进“政银存贷协作”。加强对已复工续建的或资金紧张的房地产项目相关支持。
  (九)优化入学条件,解决入学问题。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办理备案且房款付清的及商业类住宅不低于60平方米的购房者子女,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优先解决购房人子女入学问题。
  (十)完善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加强住房销售价格管理。推行“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政策,稳定商品房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十一)引进人才,保障人才在蒙安居。通过提供住房、购房补助的方式,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十二)出台购房补助政策,支持购买商品住房。采取政企补助和银行让利的方式,支持购买我市在建取得预售的房地产项目房屋,具体购房补助政策详见《蒙自市支持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