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5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信息名称
《蒙自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11月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蒙自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蒙政办发〔2022〕7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保护我市生态安全,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整体成效,遏制疫情传入我市并快速扩散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根据《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林生发〔2021〕56号)、《云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云林发〔2021〕44号)和《红河州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的要求,将未发生疫情的松林分布区城划为预防区,其中具有重要生态、经济、文化价值或政治影响需特别保护的区域划为重点预防区。根据全市松林资源分布、生态功能区划和2021年秋季普查结果,全市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全部划分为预防区。坚持检疫阻截、严防输入、全面监测、快速处置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策略,健全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切实打好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为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建设美丽幸福蒙自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在全市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聚焦疫情监测调查、疫情管控、应急防控建设、松林保护等,集中力量,精准发力,逐项攻坚。
  (一)植物检疫执法行动
  加强对辖区内松木采伐、收购、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重大项目建设松木及其制品调运和使用联系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全过程追溯平台建设,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二)疫情精准监测行动
  压紧压实乡镇(街道)林草部门监测责任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职责,以小班为单位,对辖区松林开展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对异常松树及时上报市林草局并及时取样检测鉴定,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早发现、早除治、早报告。
  (三)疫情报告核查行动
  认真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要求,切实加强本辖区责任区域内的疫情核查,做好承担的各项防控核查工作,建立起部门间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合力防控的工作格局。
  (四)疫源封锁管控行动
  一旦发生疫情,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清零行动,对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明确责任人,严防疫木流失。山场除治坚持先封后清原则,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在疫情除治期结束前,彻底清理除治迹地、疫木加工企业、农户房前屋后等场所疫木,实现疫木清零。  
  (五)除治质量提升行动
  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集中除治期。在预防区集中除治期内,以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清理为核心,兼顾松褐天牛及其他蛀干害虫防治为辅助措施的综合治理策略,提升松林质量。集中除治期外,可对零星死亡松树开展“即死即清”。
  (六)健康森林保护行动
  优先将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统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预防区坚持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清理和健康松树保护并重原则,针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林制定保护方案,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三、《实施方案》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蒙自市林草局要系统安排部署攻坚行动,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方案实施。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将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系统部署攻坚行动,全面推动组织实施。
  (二)成立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防控格局。成立以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卫健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及13个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监测员以13个乡镇(街道)林草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检疫员和档案管理员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组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防控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推进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和林业有害生物感知系统的建设、应用,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新药剂、新技术的试验、推广和应用,应用疫情防控新技术成果,及时更新五年攻坚行动方案,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群防群控。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宣传普及,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完成的疫病疫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入户,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鼓励群众多种渠道报告疫情、举报涉疫违法行为。举办松材线虫病防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网络课堂,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方案》适用主体
  由市林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各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方案》要求配合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