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78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蒙政办发〔2021〕30号
发布日期
2021-06-01
信息名称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
  《蒙自市“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自市“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蒙自市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蒙自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州十四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市三届五次党代会及市三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以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按照市委“1125”工作思路,盯牢目标任务,深抓政策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的总体要求,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决心和干劲优化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蒙自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抢抓重大机遇、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落细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助推蒙自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 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围绕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 法治化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良好营商环境。
  —— 国际化原则。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和周边先进地区,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各项指标的流程、耗时、材料、环节和成本,持续提升发展“软实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召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暨2021年“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细化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执行落实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施工图”“责任书”“时间表”。5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动员部署、措施细化落实和组织机构成立情况报市营商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6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市营商办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三)评议反馈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企业评议、“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和群众评议“三评”活动,对“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评估指标情况进行评议,并反馈评议结果。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分析评议结果,以问题为导向,抓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五)总结推广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做法、问题、成效和经验,固化“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工作成果,对取得的成效抓好宣传推广,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重点任务
  (一)深化推动五项改革
  1.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加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工作力度,深入推进“集中办、一门办”,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2021年9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应进必进”,应进驻实体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达到100%进驻。设立综合窗口,推行以“综合窗口为主、专业窗口为辅”的一窗分类受理运行模式,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2021年9月底前,实现“一窗受理”事项比例达70%及以上;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着力为办事群众企业提供高效优质快捷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 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年底前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面深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021年9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企业登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和“零纸张、零见面、零费用”,实现登记注册“键对键”“零见面”。持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在主要行政执法领域依法依规出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测绘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推进“多表合一”“多规合一”“多审合一”“测验合一”“多评合一”等,整合测绘和竣工验收业务,全面推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加快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用监管建设,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2021年压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与水电气报装实现规划、绿化和占用市政设施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局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探索建设“15分钟政务服务圈”。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功能,选取部分街道、社区试点,梳理完善公民个人就近办事项清单,通过“网上办”“指尖办”“自助终端办”“帮办代办”等多种途径,推动事项办理向街道、社区延伸,建设蒙自市“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更多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可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为民服务站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 探索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20个工作日”审批试点。进一步压减事项、环节、时间、材料、费用,力争低风险小型项目从项目赋码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完成联合验收全过程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包括政府审批时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时间,不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外线工程施工时间、业主自主准备时间、中介服务时间),着力破解“公章旅行”和“审批长征”难题,探索建立“集中办理、高效协同、快速审批”的蒙自“快批”模式,让企业办事“找最少的部门”“跑最少的路”“花最少的时间”“交最少的材料”,提升企业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1.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合理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办事等候、办公管理等功能区域,合理分流业务办理,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候现象;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线下的引导和服务,分区域设置融合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等主题综合窗口。加快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梳理公布政务服务清单。梳理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按照省、州要求推进“跨省通办”,全面深化“全程网办”,加快落实“异地代收代办”,推进“多地联办”,梳理我市“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在巩固提升2020年58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基础上,今年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个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社保局、市医保局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导向,梳理我市“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形成“一件事”的工作标准,并规范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形成一张表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一件事一次办”模式,变“多个窗口办理”为“一个窗口办理”,“多套材料提交”为“一套材料提交”,“多件事多流程”为“一件事一流程”,实现“只进一门、一窗通办、一次办成”。(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材料、办理法定时限压减60%以上;推动事项信息同源,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一致,办事指南全要素准确度达100%。(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2021年9月底前全程网上可办的比例达到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90%及以上,网上可办率95%及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95%及以上,全程网办率4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加快归集各类电子证照,实现全省行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全覆盖,加快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支撑能力,实现电子证照应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纳入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达70%及以上;政务服务主动评价率(开展主动评价的增量办件/增量办件)50%以上,主动评价好评率90%及以上,政务服务“好评率”达 95%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采取“乡镇(街道)抓注册、部门抓办件”模式,抓好我市“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落实“分片包保、进村入户、集中攻坚”方式,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安装注册全覆盖,乡镇(街道)实名注册安装无死角,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实现全市实名注册量达到常住人口的45%以上,实名认证率达90%以上;结合“我要养老”“我要办低保”“我要婚育”“我要上学”“我要看病”等主题事项抓好“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核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情况和检查实施清单完善情况,保证监管事项认领率和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到100%;加快汇聚监管数据,确保监管事项覆盖率在80%以上,监管行为录入及时率在80%以上;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核查处置本地区风险预警线索,确保风险预警线索核查处置反馈率达到90%以上;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时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信息,确保每周至少1条监管动态和每月至少1条曝光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 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着力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全面推进项目前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实现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加快区域评估改革措施落实,在工业园区推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11 项评估评价事项。(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园区;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水利局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动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针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模式,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重点关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行政事项率先推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聚焦企业办事,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印刷经营许可等生产许可、项目审批方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持续提升水电气获得便利度。水电气流程、环节、材料统一规范,时限进一步压缩。居民与非居民用水全流程通水时间分别在7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获得用气实现“零见面”服务,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控制在12个工作日以内;获得用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低压用户用电业务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供电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持续提升纳税便利度。加快智慧税务建设,全面推行“区块链发票”,拓展“一部手机办税费”应用,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 “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 “掌上办”。探索多税种综合申报,将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5个税种合并申报。探索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6个税费种合并申报。(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大力推广“一部手机云企贷”,加快推进“银企桥”、“5+5+2”、金融动力小站融资新载体建设,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蒙自支行、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在5个、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限额内抵押登记、外市县(银行机构)抵押登记实现立等可取,一般不动产转移登记力争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过户同步办理,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个人可网上查询本人名下本地区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加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设立商事调解组织。探索建立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工作,及时关注和解决民营企业法律需求,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持续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强破产制度适用和推进工作,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对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无风险隐患的小微企业破产案件,探索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审理;对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国有“僵尸企业”,开通破产审判绿色通道,推进破产退出快审快结。探索和建立符合时代要求和法律原则的管理人工作监督机制,指导管理人及时清收债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灵活措施予以清收。(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坚决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评价市场准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持续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规范涉企保证金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探索推进开展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标贷、中标贷、履约贷等金融产品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竞争力
  ——抓实营商环境指标优化。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及注销、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气报装、财产登记、获得信贷、纳税、政务服务、执行合同、企业破产、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劳动力市场监管、信用环境建设、法治环境、综合环境等指标的流程、耗时、材料、环节和成本,持续提升发展“软实力”。(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动开展“四减行动”。通过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20个工作日审批”等,优化政务服务,助力“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四减行动落到实处,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办事群众企业满意度。(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行企业帮办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机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建立走访企业和企业帮办服务制度,推行社会投资重点项目代办等服务机制,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加快项目落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企业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推动落实政企恳谈会。畅通政企沟通平台,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落实一季度一次政企恳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落实“企业点单+政府派单+部门接单”的“三单制”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高效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牵头单位: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打造法治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取消招投标领域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落实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性审查制度,落实全面取消要求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等纸质资料要求,落实取消投标时要求递交证照原件或其他纸质证明材料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内部运行从制度化向规范化迈进,打造“云交易”,实现交易过程从电子化、信息化向智能化迈进。(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6. 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建立惠企政策服务机制。加大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畅通惠企政策渠道,依托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同时,依托“融事通”,搭建惠企政策展示平台,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并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融事通”等平台集中发布;探索开展对现有惠企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鼓励推行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对减税降费、资金扶持等惠企政策,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提示、智能办理。(牵头单位:市工商信局、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处置机制。充分利用“12345”政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企业问题困难;同时,依托“智慧蒙自”,创建“蒙自市营商环境投诉服务站”模块,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打造全程“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的营商环境问题交办、催办、督办监管体系。聚焦群众关切,在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出实效。(牵头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建立“营商环境督察专员”机制。组织邀请企业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组成“营商环境督察专员”队伍,采取到办事大厅明察暗访、现场体验等方式,对全市营商环境优化落实情况进行体验式评估,同时定期通报督察评估结果,抓实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有力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市政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蒙自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抓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抓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责任链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考核。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工作列入市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常态化和动态化督查。严格实施工作问责“三色”清单,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市监委追责问责。将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开展“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各项工作任务的措施、力度和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资金发放等重要依据,并在总结评议阶段严格兑现。
  (三)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做好统筹,指导各单位(宣传部)充分借助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我市开展“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的各项措施和成效,公布投诉热线。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开展“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的信息动态。要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曝光相结合,加大破坏营商环境反面典型的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敢于揭短亮丑,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蒙自市“营商环境升级提优年”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