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38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7
信息名称
蒙自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市级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为持续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和投诉举报,现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利用“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六不得”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
    (二)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三)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四)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
    (五)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六)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法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要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六、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举报方式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73-3724035
    举报邮箱:279726996@qq.com
    举报地址:蒙自市银河路30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蒙自市民政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