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人民政府
·
人民政府部门
·
其他文件
·
蒙政发
·
蒙政办发
·
其他
政府领导
政府工作报告
机构职能
人事任免
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规划信息
公务员招录
政府文件
国务院信息
国务院文件
州政府信息
州政府文件
市政府文件
政策解读
重要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结果反馈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
公共资源配置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政府会议
行政许可与处罚
权责清单
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
行政处罚和强制
建议提案办理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
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决算
部门预算
部门决算
减税降费
稳岗就业
疫情防控
养老服务
社会救助
食品药品监管
产品质量
义务教育
医疗卫生
公共文化服务
重点领域责任部门信息公开
发改信息公开
教育体育信息公开
民政信息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
·
三公经费
·
预算绩效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
就业供求信息
·
就业创业政策文件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征地信息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农业农村信息公开
文化旅游信息公开
卫生健康信息公开
应急管理信息公开
审计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统计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管理信息公开
其他部门信息公开
新闻发布会
乡村振兴
应急预案
生态环境
环境质量信息
安全生产
涉农补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79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7
信息名称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站前工程三标临时用地(二期)的批复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文蒙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申请办理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站前工程三标临时用地(二期)的资料收悉,经认真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2.6550公顷,其中农用地2.6550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2.655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8年3月25日)。功能分区为拌合站、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二、临时用地使用前,必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足额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土地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履行土地复垦职责和义务,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复垦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
四、用地单位应严格落实“耕作层剥离”等相关工作,主动报告临时用地使用和复垦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请用地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擅自突破临时用地批准范围及用途使用的将严肃查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