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549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信息名称
蒙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蒙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草案;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市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负责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市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协调工作。
  (九)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民航发展、铁路建设、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工作。
  (十一)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2)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财务工作,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二)法规安全科(行政审批科、应急办公室)。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并拟订实施意见;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行业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业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负责维稳工作;负责市管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指导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职责、负责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职责。
  。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道路运输、铁路、水路、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水上搜救应急工作,配合协调铁路、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
  (三)综合规划科。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工作和行业国防动员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和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民航发展、铁路建设等职责。
  负责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拟订铁路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协调国家和省级审批铁路项目及城际铁路、地铁、轻轨项目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县域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项目和企业投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铁路项目的审批、核准的申报工作;统筹协调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铁路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负责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拟订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协调民用航空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由地方主导建设的民用航空项目及其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的申报工作;统筹协调机场建设征地拆迁;指导协调航线开发,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等工作实施监管;协调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四)综合运输科。负责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网运行;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承担公路水路运输线路和营运车辆、运营船舶的监管,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辆和船舶营运安全标准执行;协调铁路、民航运输工作;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机动车辆和船舶报废政策、标准制定;负责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营运汽车运输事务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教练车证配发认证;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裁定;负责编制辖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市客运站场的建设、验收工作,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负责辖区汽车维修市场的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职责。
  
  (五)综合建设科。指导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并牵头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公路、水路市场监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蒙自市铸警路交投公司办公楼
  联系方式:0873-3723408
  负责人姓名:杨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