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660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3
信息名称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蒙自市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市投促局)是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投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市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市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 

  (二)开展蒙自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布蒙自市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三)研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市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招商引资目标责任; 

  (四)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五)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重点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外地驻蒙企业投资促进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为蒙自市辖区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投资促进局设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机关文电处理、综合性文件拟稿、档案管理和政务信息上报;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拟订综合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招商行业投融资政策,负责招商引资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财务工作,监督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单位的内部审计。 

  (二)项目科。负责抓好全市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市对内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重大招商活动和合作项目推介活动,协调督促重大签约项目的推进及合作项目的实施;拟定全市投资促进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促进趋势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企业服务科。负责全市招商政策、重大项目和投资环境的统一宣传;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联系境内(外)经贸洽谈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推介、盯引、流转、签约的跟组服务;负责或参与驻点招商办等招商机构的组建、指导、联络和服务工作;参与境内(外)经贸洽谈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业务相关的客商、团组的联系、接待。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作风制度建设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8:30-11:30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224 

  联系方式:0873-3723700 

  负责人姓名:刘乙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