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665
信息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信息名称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机构信息
    第一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蒙自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第二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组稿、会务、机要、督查、信息、机要保密,安全、人事、财务、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州、市各项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督促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机关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二)法规监察科。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应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事宜,处置有关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的实施办法;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落实职业分类政策和职业技能标准;按照国家职业分类、职韭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负责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管理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牵头负责行业扶贫工作;承担统计调查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国家、省、州有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拟订我市贯彻实施意见;依法监督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四)劳动关系科。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指导市属企业劳动用工登记、集体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五)职称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组织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木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做好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的选拔推荐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管理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负责局人才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相关政策;指导和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初聘培训、聘用合同、人员调配、年度考核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六)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提前(延后)退休的核准和工龄认定工作。(七)农民工工作科。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督办解决跨区域涉及农民工问题重大突发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八)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等王作;联系基层工会、青年、妇女、儿童等群团工作;牵头负责挂钩定点扶贫工作。(九)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指导、督促赋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蒙自市霁虹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3—3730003
    负责人姓名: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