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蒙政办函〔2022〕18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信息名称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建立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蒙卫健发〔2022〕163号)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同意市卫生健康局建立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工作整体效能,统筹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和督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分析研判全市职业病防治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拟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三)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
  (四)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市域内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3)。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市卫生健康局孔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主动研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杨水清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何泓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  伟  市总工会副主席
          何坤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段鹏琛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徐  良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毛莹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高  航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华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汤宇彪  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副局长
          钱  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进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孔  耀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烝凯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曹鸿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向  钧  市医保局副局长
  注:蒙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的,由相应职务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