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公安局关于惠民路、兴州路实行单向行驶的通告
(蒙公规〔2023〕1号 印发日期:2023年2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效能,蒙自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对惠民路、兴州路实施单向通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的车辆类型

机动车

二、单向通行时间

全天二十四小时

三、单向通行路段

(一)红河大道惠民路口至护国路惠民路口由南至北单行;

(二)红河大道兴州路口至护国路兴州路口由南至北单行。

四、特殊车辆的通行规定

(一)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部队、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等所属货运车辆不受单向通行限制规定;

(二)市重点工程建设施工车辆及民生保障、企业经营、环卫保洁、建筑垃圾等货车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电子通行证,按照规定的路线及时间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单向规定区域逆向通行的,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记分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3日起发布,2023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通告。

 

 

                    蒙自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3日

蒙自市公安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