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蒙自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7-20      浏览次数: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pdf

阅读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返回上一篇  
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