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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cz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2024年增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2024年9月27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局长 杜志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2024年增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预算调整的必要性

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经市人大批复。在执行过程中,受宏观背景和上级政策调整的影响,加之“三保”支出的增加,收入和支出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及我市今年截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需对财政总支出、市级财力安排的支出和债务限额等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收入调整安排

地方财政总收入由206,276万元调整为202,060万元,调减4,216万元,同比下降2.1%,减收4,214万元。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由70,490万元调整为66,390万元,调减4,100万元,同比增长0.1%,增收244万元。

上划省级收入由8,319万元调整为8,245万元,调减74万元,同比下降19.6%,减收2,007万元。

上划州级收入由3,567万元调整为3,525万元,调减42万元,同比增长0.01%,增收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900万元不做调整,其中,增值税由47,990万元调整为43,890万元,调减4,100万元;契税由12,000万元调整为9,000万元,调减3,0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由4,77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调减1,770万元;罚没收入由3,53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调增2,47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7,600万元调整为14,000万元,调增6,400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持续低迷,开发商购地意愿低,耕地开垦费大幅减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于特许经营权及时足额缴入尾款,超过年初预计入库收入。考虑到税收收入由于受经济下行,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及中央一系列减税降费的影响,在加强追缴欠税、盘活企业资产、监控重点行业税收等措施后,持续增收压力依然巨大,因此调减了增值税和契税。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由126,205万元调整为206,975万元,调增80,770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60,7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9,992万元。调增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收入、结算补助、固定数额补助等。

上年结转收入由10,945万元调整为16,295万元,调增5,350万元。

调入资金由159,840万元调整为83,100万元,调减76,7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由158,340万元调整为81,600万元,调减76,7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00万元不做调整。

2.支出调整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84,000万元调整为394,800万元,调增10,800万元,较上年增长9%,增支32,613万元。

基本支出由201,639万元调整为201,520万元,调减119万元,调减项为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剩余资金。项目支出由182,361万元调整为193,280万元,调增10,919万元。主要是调减了年初安排但未支出的工作经费、会议费、招商引资经费、产业扶持经费等非“三保”项目支出,调增后续需安排的“三保”缺口资金、预备费、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改造资金和偿债资金等。

上解支出由31,440万元调整为30,020万元,调减1,42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9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06,9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9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295万元,调入资金83,100万元,收入合计445,1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800万元,上解支出30,02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350万元,支出合计445,17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及收支平衡情况

1.收入调整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56,940万元调整为119,400万元,调减137,54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250,940万元调整为113,390万元,调减137,550万元;调增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万元。

上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由3,471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调增1,529万元,主要是农业生产发展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债务转贷收入由1,400万元调整为52,900万元,调增51,500万元,主要是再融资2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力12,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2,500万元。

2.支出调整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75,650万元调整为70,380万元,调减5,270万元。主要是调减了城乡社区支出中的土地成本性支出,调增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政府性基金财力安排的支出。

上解支出由3,5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调减2,500万元。

调出资金由158,340万元调整为81,600万元,调减76,740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31,400万元不做调整。

上年结转收入由7,079万元调整为7,080万元,调增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4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5,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2,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80万元,合计184,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380万元,上解支出1,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400万元,调出资金81,600万元,合计184,38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不做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由省级统一部署、统一时间,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截至目前省级尚未作出调整预算布置,故2024年基金预算调整市级暂时未做,待省级统一通知布置后再做调整。

(六)“三保”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蒙自市“三保”支出需求由207,301万元调整为208,459万元,调增1,15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由51,200万元调整为52,477万元,调增1,277万元;保工资支出由151,169万元调整为151,050万元,调减119万元;保运转支出4,932万元不做调整。

二、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市级政府债务限额

2023年8月末,州级核定蒙自市债务总限额871,8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1,660万元、专项债务640,153万元。

1.政府债务限额收回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核定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债发〔2024〕19号)下达一般债务结存限额81,313.45万元,收回我市结存限额99,100.4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79,000.4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100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新增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债发〔2024〕29号)下达蒙自市专项债务限额24,500万元,其中:新增专债12,500万元(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000万元、蒙自市明白海水库工程2,5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2,000万元。

3.债务限额调整

2024年8月,经州级核定后蒙自市债务总限额调整为878,52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3,973万元、专项债务644,553万元。

(二)新增债务项目情况

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2个,金额12,500万元,列入2024年预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屯海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污水治理,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居民健康;

2.蒙自市明白海水库工程2,500万元,主要用于明白海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聚力筑牢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夯实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

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2,000万元,列入2024年预算,“2290403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挖财源强化征管,抓实非税力促支撑。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统筹推进收入管理工作,按月调度,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征管合力,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税收执法,加强税收征管,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支持闲置低效资产处置。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为财政预算执行提供财力保障。

(二)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兜牢财政“三保”底线,“三保”支出不留缺口。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奠定财源培植工作基础。三是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未合规落实资金来源、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一律不予立项纳入预算,严禁不顾财力盲目铺摊子、上项目。

(三)强化资金筹措能力,多渠道争取各类发展资金。树立“抓项目就是抓资金、抓资金就是抓发展”的大局意识,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千方百计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紧盯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争取工作。

(四)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严防专项债券风险,抓好政府债务置换缓释压力工作。健全完善债务主体、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缓释全市偿债压力,力保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政府债务考核指标,加强风险管控,促进监督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在各预算单位自评基础上,对教育、医疗、农林水和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建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作用,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附件【附表: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