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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cz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00010000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 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二、蒙自市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公开

三、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四、2025年财政名词解释

五、附件1: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六、附件2:蒙自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财政预算报告(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 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 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1月22日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8,05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8.1%,同比下降10%,减收19,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80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8.6%,同比下降7%,减收8,21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8,6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0.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6%,同比下降10.1%,减收8,85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1,1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9.8%,同比增长2.1%,增收64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2,4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1.7%,同比下降11%,减支39,739万元。

图一:蒙自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图二:蒙自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8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6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2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900万元,收入总计373,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448万元,上解州级支出28,4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9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68万元,支出总计371,066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2,30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38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9.6%,同比下降26.8%,减收12,97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11,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1,34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3%,同比下降31.4%,减支23,488万元,主要是2023年有新增专项债券27,000万元,2024年仅有12,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749万元,收入总计175,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349万元,上解支出886万元,调出资金12,2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8,249万元,支出总计162,78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13,102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7.5%,同比下降74.8%,减收1,2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1.4%,减支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万元,收入总计4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调出资金413万元,支出合计484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9,9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4%,同比增长3.2%,增收10,907万元。增收原因主要是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失业保险基金2023年12月实行省级统收统支,2024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4,24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0,5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0.6%,减支1,956万元。减支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实行DRG结算,2024年按费用数发生80%支付,2023年按90%支付导致比上年同期减少18.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49,932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50,515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583万元,加上2023年末滚存结余45,320万元,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4,7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2月市人大批准我市债务总限额941,3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973万元、专项债务710,402万元。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总额905,9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8,158万元、专项债务677,749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

预备费预算安排4,0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发生支出。

全市“三保”累计支出175,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4.4%,其中:保基本民生28,221万元,保工资144,367万元,保运转2,767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决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变化,届时再将财政决算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稳住经济大盘,守住风险底线,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抢抓中央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重大机遇,优化财政管理,加强政策协同,提升财政政策质效,助推我市经济平稳提质发展。一是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在落实好去年延续和优化的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持续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公开16条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联合市税务局持续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周分析—月调度—季检查—半年督—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加强政策解读管理,强化税种政策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形成统筹“一盘棋”、工作“一条链”、责任“一杆子”的良好互动。二是用好用活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000万元、蒙自市明白海水库工程2,500万元,累计拨付资金12,500万元,支出率100%,用于新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建设明白海水库,集引水、枢纽、灌溉为一体。有效带动和扩大社会投资,更好的支持重点领域锻长板、补短板,激活经济发展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三是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119,749万元,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置换,用低息、长期的债券资金置换高息、短期的隐性债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与利率结构,减轻财政利息负担与短期偿债压力,增强债务可持续性。四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33,394万元,更好保障部门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紧扣群众期盼诉求,切实推进民生福祉保障

民生领域的资金是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充分运用资金直达机制,保障民生补助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保障改善民生达到新水平。全市民生领域支出262,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一是统筹安排教育支出89,246万元。围绕“学有所教”,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16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48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3,941万元,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围绕“病有所医”,投入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3,270万元,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水平。提升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围绕“弱有所扶”,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07万元。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累计拨付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救助资金5,692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方面,覆盖各类困难群体超过12,463人,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稳就业。聚焦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一揽子稳就业政策不断落实落细,切实筑牢就业底线,统筹安排就业、技能提升等补助资金超过2,811万元。五是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维护。强化统筹力度,全力用好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的各项资金1,421万元。支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运行维护,完善各项基础文化设施。

(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稳步推进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落实新质生产力更新农业要素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丰富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农村治理体系,助力农业发展。我市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0,030万元,其中产业项目52个。二是多举措推进农业生产发展。安排农林水支出36,140万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加大农业保险发展力度。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547万元,强化农户风险保障。四是持续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蒙自市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项目资金共48项,涉及主管部门共12家,累计发放各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34,533万元,补贴人数81万人。

(四)坚守主责筑牢防线,提升财政风险防控有效性

坚决守住“三保”和政府债务两条风险底线。一是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优先序列,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核心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防范化解风险关口前移,用好化债专项资金78,849万元,有效化解债务风险隐患。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科学管理效能持续释放

坚持把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一是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成全市141个部门和264个项目29,313万元绩效目标评审;完成2023度7个重点项目98,140万元支出绩效评价、2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8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成2025年度522个共计262,507万元预算申报项目绩效事前评估与审核;完成1-6月、1-9月两次绩效运行监控,累计监控预算项目2,592个。二是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对照3项重点任务、10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自检自查。目前已完成全市74家一级预算单位自检自查,并按省州要求抽取32家单位(30家预算单位、1家社会团体、1家国企)开展复查,检查中共发现42个问题,已整改35个问题,正在整改7个。三是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2024年政府采购规模为44,997万元。其中,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规模分别为8,008万元、7,653万元和29,336万元;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63个、预算45,734万元,实际合同金额44,997万元,节约资金737万元,节约率1.6%。

(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坚决执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该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监督约束作用,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推进国企运营体系改革。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将“4+N”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为“1+N”。截至目前,国有企业累计资产总额6,450,000万元,同比增长3.3%。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基本平稳,兜牢财政“三保”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财政政策。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财政收支运行紧平衡状态带来的消极影响愈发严重,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部分专项债项目谋划存在不足,深度挖掘项目不够,加之有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实施进度不够快;绩效理念不够牢固,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二)基本原则

1.政治引领,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大力保障民生支出,努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2.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牢固树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理念,坚持把每一分钱都用在紧要处、刀刃上,把更多资金用在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事业上,使有限财力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民生效益。

3.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估计困难挑战,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4.主动作为,防控风险。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切实保障基层平稳运行;落实好还本付息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未来年度财政紧平衡压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85,200万元,同比增长7.5%,增收12,914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1,600万元、省级收入9,300万元、州级收入3,7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000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2,19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0,000万元,同比增长14.4%、增收11,332万元;非税收入22,000万元,同比下降29.4%、减收9,1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000万元,同比增长40.5%、增支130,55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7,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500万元,收入总计486,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000 万元,上解支出28,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00万元,支出总计486,3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6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96,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3,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87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468万元、上年结转13,102万元、各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34,3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68万元,上年结转13,102万元,收入总计120,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870万元,调出资金63,000万元,上解支出3,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00万元,支出总计120,17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的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万元,收入总计31,5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调出资金31,500万元,支出总计31,57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3,601万元,同比增长11.4%,增收40,24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预算收入185,265万元、财政补贴预算收入44,698万元、利息预算收入7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87,338万元,同比增长11.2%,增支39,13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预算支出198,83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3,6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87,3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6,263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44,737万元,2025年末预算滚存结余51,000万元。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全市行政人员3,401人,其中:在职人员2,057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338人;全市事业人员10,523人,其中:在职人员7,22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300人。

按照“三保”政策确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市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180,06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9,505万元、“保工资”支出155,825万元、“保运转”支出4,731万元。最终“三保”数据以省财政厅编审数为准。

全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共计36,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5,300万元,付息9,5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2,300万元付息19,1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市财政已将必须的基本支出及部分急需的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

四、2025年工作重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强化“四个思维”,奋力打开财政事业发展新天地,以高质量财政服务蒙自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大收入”思维,持续增强财政综合实力

立足发展经济促增收,不断做大收入“蛋糕”,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一是稳固传统税源、培育新兴税源,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二是抢抓中央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重大机遇,积极研判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政策,助推财政走出难关,化解紧平衡状态。三是形成齐抓共管抓收入、拓财源的强大合力。建立财税联动机制,持续深化税费改革,提升征管效能。加力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努力让沉寂资源“用起来”、沉睡资产 “动起来”、沉淀资金“活起来”。

(二)强化“大预算”思维,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牵引,更好发挥预算在加强资源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握指成拳,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大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遵循“先定事后定钱”安排预算,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破除部门利益壁垒,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实施。二是严格刚性化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禁随意调整、调剂预算,严控部门预算“二次分配”,防止预算和执行 “两张皮”。三是树牢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花更少的资金,办更多的实事。

(三)强化“大监督” 思维,严肃整治财经领域乱象

财会监督是财政部门的主责,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责定位,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体系。一是坚持“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协同推进。将财政“清源行动”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融合开展,在充分发挥各财会监督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有力加强资金监管。二是下大力气整饬财经秩序,绝不能让财经纪律成为 “稻草人”。树立“管资金就要管监督”意识,压实财政内部财会监督责任,做到“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加快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三是强化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注重实效健全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健全部门信息互通、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权威,增强威慑效果。

(四)强化“大安全” 思维,兜牢兜实财政风险底线

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必须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风险预判和应变处置能力,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力。一是坚决守住“三保”和政府债务两条风险底线。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未合规落实资金来源、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一律不予立项纳入预算,严禁不顾财力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民生领域财政支出政策除国家统一要求外,既有政策不得扩大范围、提高标准。除国家统一要求、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大额支出事项外,各类要求市级配套或以达标评比、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且按比例安排资金的政策,一律不纳入预算。深化部门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事业发展经费清理支出工作。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控,严格落实只减不增要求,严禁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工作人员。统筹资金用于兜牢兜实全市“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规范专项债务项目及资金管理,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在安排支出、上马项目时,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留有余地,防止透支未来、留下后患。三是强化系统观念,摒弃“鸵鸟心态”。高度警惕各类风险的关联性、传染性,下好 “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及时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能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蒙自市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蒙自市202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2025年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14.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6.2万元,下降5.6%,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蒙自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55万元,下降53.21%;安排公务接待费506.3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02.64万元,下降16.85%;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3.9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9.01万元,下降1.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35.1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3.5万元,增长5.71%;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168.8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2.51万元,下降3.51%。

蒙自市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市人大批准我市债务限额941,3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973万元、专项债务710,402万元。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05,9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8,158万元、专项债务677,749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


财政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中央直达资金:是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资金下达被称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建立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避免了资金的层层审批,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三保”: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中央、省核定清单内政策)、保运转。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一卡通”: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了云南省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根据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由政府预算安排,且列入云南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的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用于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管理模式,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创新手段,也是从根本上增强部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00010111




附件【附件2.蒙自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211055757408.xlsx
附件【附件1:蒙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