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彪主持召开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关于人事安排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相关同志辞去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项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相关同志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关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关于相关同志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的报告。拟任命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会议补选了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宣誓结束后,举行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谈心谈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万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雪峰,市人大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