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宣传农村建房行为“八不准”,加大违建整治力度,对“两违”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控新增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40起,违建面积共计16998.8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