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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三个抓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浏览次数:

一是抓实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乡镇(社区)、机关事业单位成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利用基层调解组织平台,掌握劳资关系动态,更好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建设。全市现已组建基层调解组织74个,其中:企业28个,乡镇(社区)26个,机关事业单位20个。

二是抓实劳动人事争议信访渠道畅通。落实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畅通劳动监察、信访等投诉电话,加大信息反馈和督办工作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一片真诚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现象。2020年,共接待来访163人次,收到网上信访、州、市转来信访件76件答复76件,12345热线95件,答复率100%。

三是抓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理工作力度。积极完善仲裁案件立案、调解、审理、裁决、送达等环节,缩短办案时限,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仲裁庭审过程中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对于受理的仲裁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仲裁为平台,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和劳资矛盾。2020年,共接到劳动争议申诉案件197件,受案率100%,依法仲裁75件,调解87件,撤诉结案31件,撤销结案4件;共涉及劳动者312人,金额49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