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巩固基层防控能力。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扑救原则和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原则,针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重心下移抓基层,关口前移抓基础,经费投入向基层”的要求,全市11个有林乡镇(街道)已建立“八有”防火体系,即:有森林防火指挥所,有一辆森林消防专用车,有一支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有一名培训合格的扑火指挥员,有一名专职防火检查员,林区村寨有一支应急扑火队,有一名专业护林员和有经验的扑火指挥员。目前,全市已组建森林消防队伍202支,其中,市专业扑火队1支60人,乡镇专业扑火队11支166人,民兵应急义务扑火队10支100人,各乡镇(街道)、市林业和草原局组建季节性扑火队11支575人,有林村委会、自然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68支3365人,市、乡镇专业队伍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为预防火灾发生及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资金保障到位,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三三”制配套经费的要求,市、乡各级政府把森林防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今年春防期间,州、市财政投入183.08万元,乡镇筹款85.31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由于防火资金的保障到位,确保了通信、车辆、人员等各项防扑火措施到位,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强化整治措施。积极开展禁止燃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并定时、不定时进行巡察督查,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巡察制度,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和日常巡山护林有机结合,加大巡察力度,特别是处于市区的文澜街道以及市郊的雨过铺街道、新安所镇、草坝镇,集中抓好重点林区、重点生态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林区火源管控,禁止在自家地里、林区或林区边缘内烧荒、烧埂、烧秸秆、焚烧垃圾,坚决预防和杜绝火情和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四是及时开展整改,确保工作到位。在红河州人民政府下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督察组,在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对林区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部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时整改,对废弃物和落叶要及时按照可行的方法进行处理,杜绝焚烧,消除隐患。采用环保的方式,用人工铲除防火线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烧除,围绕扬尘污染源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集中力量,严格按照整改要求,从源头消除对大气环境污染的隐患,确保整改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并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严查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市林草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村民违规用火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对森林防火、大气污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宣传教育,情形严重的,将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从防火期至今,制止并教育露天焚烧秸秆行为60余人次,森林公安已经破获4起森林火灾案件,加大了处罚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的力度。
六是大力实施荒山及城市面山生态绿化工程。2017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项目30.55万亩。其中2017年完成营造林项目6.29万亩(通道和面山绿化2.5万亩,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1.45万亩,征占用林地造林0.04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低效林改造0.8万亩);2018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4.1万亩(面山绿化2.531万亩,通道绿化0.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3.8万亩,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建设0.2万亩,陡坡地治理项目0.5万亩,中央造林补贴项目2.35万亩,省级低效林改造0.5万亩,石漠化人工造林0.88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0335万亩);2019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0.16万亩(通道面山绿化0.8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83万亩,2018年度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人工造林0.4万亩,配合市发改局实施蒙自市石漠化综合治理1.08万亩,国家造林补贴项目乔木林建设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4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022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0.35万亩,国家造林补贴项目低效林改造1万亩,2018年度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退化林修复0.2万亩,美丽公路建设0.022万亩)。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16年26.85%上升到2019年40.93%,为蒙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