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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1-25 浏览次数:

蒙自市扎实开展“审批大提速、税费大缩减、服务大成”三个专项行动,积极提升政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扎实开展“审批大提速”行动

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登记电子化,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实现企业注册登记“零见面”。截至目前,共受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申报1959户,审核通过1741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687份。同时,实体大厅以“一窗受理”为目标,通过将市场监管、税务、市公安局涉及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整合为专业窗口个人通办事项,实现了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处理,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的,可实现2.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工作。

二是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制定下发了《蒙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合并审批、精简证明、减少环节、调整时序等措施,来达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1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如:将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合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申办人在办理对应事项时,不再向申办人索要被取消的证明材料等具体方法取消审批前置条件,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引入水电气报装、中介超市等服务手段,建立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一站式”窗口。由接件窗口统一接件、预审,运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后台分发各至各部门,实现了跨部门联动审批和无缝对接。切实改变以往办一件事要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资料证明的现象。2019年以来,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共受理项目285个,事项383件,投资概算570.56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104个,概算56.16亿元;备案类项目181个,概算514.4亿元,已办结379件,不予审批8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是压缩不动产交易登记时间。在全州率先设立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窗口”,提供交易登记一站式服务,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服务”真正实现了群众只取一次号、排一次队、交一次资料,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此外,蒙自市自主研发不动产登记在线服务系统,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服务模式,提供外网用户管理、在线信息查询、内网系统自主申报、信息公布等公众服务。同时,开通短信提醒业务,可将不动产办理状态反馈给办事群众,有助于群众实时了解办理进度。现已将一般登记办理、转移登记办结、变更登记由原来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抵押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查封和异地抵押登记压缩至当天办结。

四是压缩水电气报装时间。通过“供水业务报装”、“一户一表改造”等公共服务办理事项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理,推广使用“南方电网”服务APP、“南方电网95598 ”微信号,梳理用报装事项要素、简化办理流程等有效手段,全面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现已实现用水申请1个工作日答复;现场勘查1个工作日;施工4个工作日;签订供用水合同并通水1个工作日,办理总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平均办理时限已压缩至低压居民2.55天、低压非居民4.52天,小微企业4.67天,高压33.01天。用气非居民用气报装时限为1个工作日、现场勘查1工作日、接气方案确定5工作日、工程验收1工作日、置换通气1工作日,办理总时限为9个工作日。

二、扎实开展“税费大缩减”行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增减税政策累计减免税额13412万元,累计减免税惠及人数/户数为78184户;完成对1105户、2863笔应退税纳税人享受的45万元退抵税办理工作;完成对1001户、2560笔应退税纳税人享受的44万元退抵税办理工作,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带来的红利。

二是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帮助红河钢铁、蒙自矿冶、瀛洲水泥等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市场交易电量,2018年主要用电大户通过电价交易降低电费1600万元;2019年1至9月,主要用电大户通过电价交易降低电费约1200万元。开展互联网提速降费行动。2018年,2019年5月,中国电信全面下调互联网专线标准资费15%,同步启动中小企业“提速惠企”活动,开展中小企业免费提速。中国联通蒙自分公司通过云网一体化服务大大提升性价比,确保互联网接入费用再降低15%。此外,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涉及房地产企业的大额收费方面,截至目前,分别减免金额1015.116603万元、33.235929万元,极大降低了企业负担。

三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实施社保降费减负政策以来,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缴费得到显著性降低,社保降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1至9月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2557.69万元;全市工伤保险1至9月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454.86万元;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受益单位共1636个、涉及参保人员 33684人。

三、扎实开展“服务大集成”行动

一是实现线上“一网通”,智能服务更便捷。借助现有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窗口接件进行网上流转的同时,依托蒙自市“智慧蒙自”APP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45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改造、接入,全方位满足并联审批和业务协同需要,真正打通了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与政务网的互联互通渠道。目前,市级网上服务大厅有部门、企业35家,入库事项701个(不含行政处罚),其中行政职权事项363个,公共服务事项338个,内部审批事项25个。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74%。其次,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延伸拓展。截至目前,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人数达4万余人,办件量4000余件。2019年1—9月,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申报26420件,受理26275件,办结26444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是实现线下“一扇门”,集成服务更便民。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积极推进窗口和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真正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开展智能化大厅建设,在硬件方面,增设了缴费窗口、出证窗口、打印复印区、自助填写区、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阅读角、充电设备、急救箱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为办事人员提供人性化服务体验。在软件方面,采购大厅管理系统、自助服务终端机子、排队叫号系统、评价器、LED控制屏等设备,并采用“一号”通办的方式,将不动产登记、企业设立等关联事项整合分类,直接办理取号,实现统一取号,过时补号,有效提升了大厅办事舒适度和满意度。

三是实现受理“一窗式”,窗口服务更优化。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和行业分类、部门业务关联度原则设置综合受理窗口34个,推进事项“受”“审”分离。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水利局、市残联、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等29个部门的618项行政审批及投资项目审理事项受理职能统一交由“综合窗口”承担。此外,蒙自市探索推进“综合窗口+专业窗口+自助服务”模式,在34个综合受理窗口基础上,对原审批部门业务量大、专业性强的个人通办审批事项,如市场监管、公安、运管、公积金等设置专业窗口,推行简单事项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出证,真正实现了“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

四是实现办事“跑一次”,政务服务更高效。通过优化再造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和互联共享数据等方式,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梳理公布《蒙自市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蒙自市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共326个主项361个子项,市级第一批“马上办”事项 204 项、“网上办”事项305项、“一次办”事项 546 项。2019年以来,在以上2个清单基础上,梳理公布 “马上办”事项173项、“网上办”事项148项、“一次办”事项209项、“不见面办”事项48项、“就近办”事项83项、“全州通办”事项68项。

五是实现证照“一照通用”,企业服务更简化。对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行政审批的,告知申请人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和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制定统一格式《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到后置许可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1月,对蒙自市2018年度政府部门26家涉企信息归集录入情况进行了公开和通报。目前,全市共归集信息5959条。

六是实现融资“一桥连接”,企业融资更轻松。自主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蒙自“银企桥”平台作用。目前,“银企桥”平台注册企业达222户,发布需求82项9.13亿元,对接放贷成功51户3.32亿元,放贷率36.36%。同时,为简化贷款流程,提升中小企业贷款获得速度,即将出台《蒙自市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实施办法》,以制度化、程序化保障贷款审批程序和时限有效压减。此外,通过在全市创新开展“5+5+2”金融改革、扶贫小额信贷,有效将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扶持贷款累计放贷9843户95123.44万元,其中,种养殖业累计放贷9807户74363.44万元,农业龙头企业累计放贷6户179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累计放贷30户18970万元。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打造产业示范村6个,取得贷款支持共计3752.88万元,受益农户379户,有效助推肉牛养殖户、大棚姬松茸种植等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的示范带动效果显著。

七是实现材料“一律取消”,人民办事更满意。坚决落实文件规定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和办事指南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整。严格执行全市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制度。各乡镇各部门采取事中随机核查、加大失信惩处力度等方式取代事前证明。对有关部门在履职尽责中擅自要求申请人提供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的,贯彻落实不彻底、事后又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进行通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