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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党政领导现场接受“廉检”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3 浏览次数:

蒙自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责述廉人员扩大到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现全市各乡镇、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366人述责述廉全覆盖。

蒙自市将对全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自检自查、听取汇报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情况反馈等方式开展,其中,被考核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汇报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述责述廉,让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现场接受“廉检”,现场“摆工作”“亮家底”。

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将由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将由所在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