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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

来源:《今日蒙自》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6-13 浏览次数:

2017年以来,蒙自市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完成了组织机构建立、分级名录编制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印发、配套制度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和河长清河行动等工作任务。目前,全蒙自市河长制工作已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形成了“14567”河长制工作思路,即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工作持续有效推进的“一个目标”,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四个到位”,坚持“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做到“六化同步”(常态化、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项目化),建立“七项制度”(会议制度、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巡河制度)。

二是建立了河长制体系。建立健全蒙自市、乡镇、村委会三级河长组织体系,蒙自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为蒙自市委书记、蒙自市市长担任,蒙自市级河长由17位蒙自市级领导担任,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实现全蒙自市全覆盖。印发《蒙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蒙自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 “河长制”工作。结合实际,在水利部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一项河长巡河制度,实行河长制工作七项配套制度。目前,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已“走马上任”,同时,制作发放河长巡查手册给各乡镇、村级河长,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是推进了河长制基础工作。落实“一河一策”方案,严格按照水利部编制大纲明确问题、查找目标、制定任务、梳理措施、落实责任,形成河湖库渠治理保护管理的路线图。开展城蒙自市水体专项整治,累计出动3700人次,清理各类垃圾、废弃物、漂浮物约计190吨;进行犁江河、砂拉河河道清淤约4万方;打造长桥海水产交易点,解决长桥海堤坝被占用“以坝为蒙自市”的现象;加强对各排污口、PVC截污管道的巡检排查;增强水政执法力度,查处整改破坏水环境各类违法行为40起。加快推进全蒙自市河长清河行动,重点对全面落实河长职责、推进河道清理、治乱倒乱排等情况进行排查,形成蒙自市级牵头、乡镇主体、村组实施、群众响应、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制定蒙自市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立州、蒙自市、乡镇级河长公示牌57块,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蒙自市级媒体定期对违法侵占河湖水域等行为进行曝光,促进全社会齐抓共管河湖库渠管护与治理的局面形成。

下一步,蒙自市还将全面加强全蒙自市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治理工作,推动全蒙自市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快速转向“见行动”,实现“见成效”。

一方面是落实关键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六大任务”;以项目为依托,以全面清理、整治河湖库渠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危害污染河湖库渠的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是加强基础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深入推进“一河一策”编制、推进河长制信息化进程;加大七项制度落实力度;统筹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将湖长制目标纳入河长制,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