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自市大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先进理念进入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领域,养老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市现有城市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10家,其中公办4家(2家医养结合机构),民办6家(医养结合3家)。养老床位585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5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80张。医养结合床位166张,占全市养老床位的28.38%。养老机构有在职养老工作人员116名,工作人员通过参与省州民政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具有养老护理证书人员的传帮带,实现了培训上岗。医护型养老机构具有专业护士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工作74名,基本能够满足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护理要求,入住老人数181人。2019年以来,蒙自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和2017年相比,床位从30张增加到280张,破解了无医养机构的难点问题。
一、强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2018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中的乡镇敬老院建设。积极申请省州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共为5家民办养老机构争取到一次性建设补贴202.5万元,其中红河海伦一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蒙自医养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15万元,蒙自市陪伴敬老院一次性建设补助25万元,蒙自市新兴怡养之家一次性建设补助5万院,蒙自市明德敬老院一次性建设补助17.5万元,蒙自市明德敬老院12万元(历年来补助总额140万元)。为老年活动室争取到福彩公益金104万元,用于建设、装修、添置设备。
二、强化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等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蒙自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蒙民联发〔2018〕9号),明确2018年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在2017年的基础上,对养老机构现场出具整改通知,整改要求经养老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限时整改,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质量。通过检查,除蒙自市老年公寓消防安全设施紧缺,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外,其余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基本完善,需要加强部门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已按时录入了民政部、省级系统。指导新增的蒙自市陪伴敬老院、蒙自市明德敬老院、蒙自市新兴怡养之家、中红河海伦一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蒙自医养中心蒙自市安颐园养老中心在系统进行基础信息填报和完善工作。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18年,按照省州通知要求,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蒙民联发〔2018〕6号)文件,以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为重点,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一是对机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二是对机构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漏等引发事故。三是对机构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房屋门窗、制冷取暖设备等重点设施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四是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存储和餐饮器具消毒等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五是对机构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值守等工作是否落实等进行排查。结合安全生产逢节假日必查及不定时检查要求,分别于春节、五一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求蒙自市陪伴敬老院完成了食品留样和乱接线路的整改落实。确保了养老机构隐患得到排除,入住人员安心、舒心。
四、强化农村养老服务。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司法、财政、扶贫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蒙民联发〔2019〕1号)文件,从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落实赡养业务主体责任、发挥村民委员会的权益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留守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8个方面落实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同时印发了《蒙自市民政局转发省州民政部门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蒙民联发〔2018〕189号)建立了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走访制度,明确由村委按季度走访,半年更新一次信息台账,2018年12月,全市共有农村留守老人488人,农村互助幸福院14个,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数26个(多为老年协会),为老服务志愿者数2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