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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创新做法和主要成效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

“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蒙自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放宽了市场准入、优化了政务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真正做到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的改革,释放出驱动发展的多重倍增效应。为有效推动改革工作,蒙自市认真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

1、实施“5+5+2”金融改革。为促进蒙自市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持续、健康、良好发展,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企业、服务农村的能力和水平,蒙自市积极探索适应中小企业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新路径,开展“5+5+2”金融改革(即建立五项产权抵质押、五项配套政策以及两个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通过政银企农合作,采取信用、保证(含联保)、抵押等方式,降低贷款利率,对全市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业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户以及中小微企业给予金融扶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使用权、林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五项”产权纳入抵押融资范围,由市政府每年设立中小企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和特色农业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按照补偿金1:10的倍率发放蒙自市特色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对出现风险的中小企业扶持贷款本息,由蒙自市人民政府与各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风险,其中,蒙自市人民政府承担60%,各银行金融机构承担40%。同时,设立中小企业扶持代理风险补偿金和设立蒙自市城乡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打造蒙自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的城乡产权交易流转平合,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等“五杈”实现资产化、资本化,由蒙自市财政局一次性注入5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金,专项用于收购抵债资产和对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助和风险补偿机制,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及农业发展融资难问题,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自“5+51+2”金融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发放特色农业、中小企业扶持贷款7112户,放贷金额71478.3万元。

2、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行动。制定出合了《蒙自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意见》,对“个转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开设“绿色通道”,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简化“个转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程序及行政审批手续,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如:加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免收会员费;对转型后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房屋转让手续费;对营运规范、信用良好,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每年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每年给予纳税总额前10名的“个转企”企业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以及金融扶持等),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创业投资活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

3、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为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提高登记效率,蒙自市将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事项全部整合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采取了授权审批机制,除土地次登记与超过500万抵押登记外,市国土局授权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终极核定审批,在政务服务大厅即可进行审批;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将办理时限压缩30%至90%;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授权金融机构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房产抵押手续办理申请,切实提高办理时效。

4、联合踏勘提速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按照“一家牵头、多家响应、按期踏勘、缺席默认”原则,把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进行联合,由发改局提出踏勘响应,政务局牵头组织涉及部门开展联合踏勘工作,切实减轻或遊免因多头踏勘重复踏勘等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的负担,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与水平。2018年1-6月政务局组织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5个项目的联合踏勘,有效为项目审批提质增速。 (市政府办 陈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