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辖7镇4乡、86个村(居)委会、15个城市社区、693个自然村、991个村民小组,共有汉、彝、苗、壮、回等41种民族,总人口5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全市总人口60.37%。在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蒙自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一起同步抓落实。
一、以“普惠工程”为导向,全面落实“民心满意”工程。一是狠抓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要求,围绕“牛马牵出房、娃娃回学堂、支部要建强”的思想和“2225”的脱贫模式,高标准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在精准完成贫困户的识别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芷村镇“六看一问”(即入户看电器、揭锅看荤素、里外看房屋、抬看气色、面对看穿着、圈舍看猪牛、出门问邻舍)的贫困户识别方法在全省推广。截止2017年底,已完成4个坝区乡镇、9个贫困行政村、2886户106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出列工作,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1%降至10.51%。二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新建和改扩建蒙自二中、三中、四中、一小、二小、四小等学校,全面消除教育B、C、D级危房。在城区实施“1271”工程,华清中学已投入使用,1所中学,3所小学正在启动建设。三是抓实“活力蒙自”文化名片。蒙自过桥米线节、石榴节、彝族“三步弦”展演等民族文化活动成为常态;电影《芳华》上映引爆了蒙自故事。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扩大蒙自民族文化的影响力,逐渐锻造蒙自民族文化品牌。四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训计划,创新培养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挂职、轮岗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实践锻炼,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健康成长。五是健全完善了维护全市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市级领导接访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包保责任制,实施民族宗教和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关系及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调处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各类矛盾纠纷,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两个民族乡长期保持和谐稳定,蒙自连续12年被中央综治办授予“全国平安先进县称号”,2017年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二、实施“精神家园”工程,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搭建互动平台,构建立体式宣传格局。在开设专栏、专题,整合市级媒体宣传力量,做好自身宣传报道工作的同时,积极邀请省州媒体,连同市级媒体,对蒙自民族团结示范进步示范的工作重点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掀起创建高潮和热情。在邀请省州媒体,协同市级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市级媒体积极向对应的上级省州媒体推送创建工作的宣传信息,建立良好的宣传互动机制,搭建畅通的新闻推送平台,努力构建省州市三级媒体融合推进的立体式宣传格局。2018年以来,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网、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网等上级媒体共刊发(播)蒙自创建新闻宣传信息36 篇(条)。二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蒙自市立足现有宣传资源,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创建示范州工作进行宣传。结合创文、建州60周年庆宣传布局,借助州庆成果,设置户外大屏图文宣传版面8个共860余平方米;设置宣传点37个共203平方米;在公交车站台置宣传点20个40面。各乡镇、各行业窗口部门LED显示屏适时显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1000余条,制作宣传画、墙体漫画2000余幅,制作横幅、标语800余条,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展。三是开展创建知识考试。以《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文件汇编》为出题依据,组织36个创建示范机关、11个示范乡镇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
三、深入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示范创建工作。蒙自市不定期召开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建立各相关部门、单位互相配合的属地化解纠纷联动机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矛盾纠纷,切实把各种问题和隐患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决打击一切危害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论什么民族、信仰何种宗教,坚决依法惩处与打击。
四、坚持“共建共享”,深入推进“九进”活动示范创建带头作用。蒙自市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立足创建主阵地开展“七比七争”活动: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示范乡镇;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示范单位(企业);比品学兼优,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学生);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个人);比爱国爱教,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寺观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