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严格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相关政策,切实减轻参保单位的缴费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兜牢民生底线,有效发挥社会保险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助力脱贫的作用。用“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用“真情实意”的态度服务企业,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蒙自建设发展添砖加瓦。
一是降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比例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执行1%总费率(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0.3%),工伤保险费率按企业风险从三类划分类为八类的基础上再下调20%的费率政策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通过实施降费政策的政策,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受益单位共1636个、涉及参保人员 33684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70个,8280人;企业单位1366个,25404人)。2019年5月为蒙自市缴费单位减负632.7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05.71 万元;企业单位427.08万元)。工伤保险继续延长红人社发〔2018〕131号文件执行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5月已为企业减负约24万元。预计一年为企业减负约243.32万元。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受益单位共1417个、涉及参保人员3924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96个,4866人;企业单位1121个,33303人;灵活就业人员1074人),2019年一季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共为蒙自市缴费单位及参保人员减负1057.55万元。
二是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将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三是确保社会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