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蒙自市人民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市三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副职以及今年以来经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市级行政机关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市人民政府市长姜伟主持并监誓。
会议室正中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而隆重。8时20分,姜伟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起立,面向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宣誓结束后,姜伟勉励大家要牢记誓言、践行誓言、兑现誓言,把决心转化为行动,把激情转化为动力,做到一句誓言、一生守候、毕生奋斗。姜伟要求,一要敬畏法律,崇尚法治。领导干部要把法治信仰根植于心、把法律明镜高悬于顶,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始终忠于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二要尊崇法律,依法行政。政府系统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一切行为的根本准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要善用法律,依法履职。要自觉厉行法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要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置身于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之下。
姜伟指出,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和担当的关系、依法和遵守规矩纪律的关系、依法和廉政的关系,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法治思维、法治力量推动全市跨越和转型发展,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和建州60周年献礼。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组织办法》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蒙自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由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市级行政机关单位科技领导干部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以激励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