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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连续十二年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荣誉称号

来源:今日蒙自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

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隆重表彰2013年—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会上,蒙自市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荣誉称号,这是蒙自市连续三届十二年蝉联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也是红河州唯一连续三届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庞俊作为优秀市代表参加表彰大会,并上台领奖。

近年来,蒙自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执政的民心工程、社会的保障工程、和谐的基础工程”来抓,每年投入187万用于创建工作。围绕社会矛盾大化解,化解各类纠纷3万余件。围绕社会治安大防控,先后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建成平安城市监控三期工程,建设各类高清摄像头1100余个。围绕平安建设大综治,打造世行贷款智能城市交通,目前已投入1.98亿元。建立乡镇综治中心,配齐人员,打造示范点。围绕民生保障大服务,打造流动人口管理“点线面”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基地,开展触法未成年人司法分流试点,稳步推进重症精神病人“零费用”救治和监护人的以奖代补管理模式,打造军警民大联防、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创新品牌。

蒙自市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荣誉称号,这表明,平安建设已成为蒙自市城市形象的“金字招牌”,成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的坚强堡垒。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久久为功,紧抓不放的结果,也是蒙自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始终把综治和平安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不断深化平安蒙自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担当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全面打造了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蒙自平安建设新高地。

我们深知,平安建设没有休止符。今后,蒙自市将借助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的东风,一鼓作气、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平安综治工作,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努力向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冲刺,建设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蒙自,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05年以来,蒙自市先后被命名为 “云南省平安县(市)”;2009 年、2013年先后两轮被命名为 “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2013年至2016年以来,蒙自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上升12.58%,全省综合排名上升44位,位列全省州(市)府所在地和全州各县市前列,平安蒙自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作者:赵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