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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五个工作法”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引擎”

来源: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

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农村“三资”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采取“五个工作法”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引擎”,引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堡垒”根基。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市财政局及时组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研究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政策,牵头负责筹集和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的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强财政经费保障,加大资金经费扶持力度。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三重一大”事项,摆上党组会议事日程,听取村集体经济发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作用。今年,市财政局将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不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加大政策扶持,激发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夯实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一是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开展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将财政投入村级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形成资产,按一定比例股权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投资入股经营。三是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对50万元以下、技术含量不高的农村道路、林区道路、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建设等惠民涉农项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由项目部门直接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四是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小型排水灌溉渠网、生产发展路网、农业机械设备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

抓好示范引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活血”效应。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协调信贷资金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难题,落实好省、州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思路,集中连片抱团式发展,择优选择有条件的村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重点支持扶持村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股份合作、资源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一批示范村,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联动配合,促进村集体经济“规范化”发展。市财政局定期、不定期会同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村集体经济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度,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精准选村,以点带面。积极选取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工作思路清晰,发展规划具体,推进措施有力的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对扶持资金使用监管,建立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定期对账工作机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席审核各村(社区)数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合理”使用。扶持村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乡镇负责并实行专户管理。项目启动时,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2022年,我市收到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750万元,截至目前,根据蒙自市委组织部的资金分配方案,已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拨资金到水田乡400万元,冷泉镇350万元。(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