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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举措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0-15 浏览次数:

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三举措做好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明确方向定位,做好计划执行。强化财政监督主体职责,出台了《蒙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蒙财发〔2021〕90号),明确了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管的主体职责;制定了《蒙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蒙财发〔2021〕35号),将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的责任人。市财政局年初下达监督检查计划数57个,截至10月9日,已完成日常检查23个,专项检查5个,双随机13个,完成年初计划比例72%。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遵循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遵照检查纪律、廉政规定和保密规定,着重检查证据的收集和工作底稿的填制。

强化工作职责,加强检查质量。坚持监督检查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深入细致开展监督检查,不漏报、瞒报、隐匿任何可疑问题。检查中认真做好检查工作记录、证据收集工作,检查后细致梳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及时报告检查组长,最后要求检查单位责令整改,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提高检查质量。在检查中,市财政局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市财政局 王一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