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主动出击,对新冠疫苗以及核酸检测试剂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新冠疫苗、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守卫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提前部署,全面摸排。清查辖区疫苗使用和核酸检测点位,截至目前,我市辖区有新冠疫苗配送单位1家、接种单位11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1家。
二是全面检查,加强监管。对疫苗配送单位、接种单位、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在对疫苗使用单位的检查中,要求明确专人做好疫苗的验收、养护等工作,并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关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有关要求。在对核酸检测单位开展使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监管中,要求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适用范围使用,同时做好核酸检测试剂的验收、储存管理,确保产品使用安全有效。
三是全力以赴,持续跟进。目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启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奔赴辖区定点配送、接种单位,严查疫苗购进、运输、贮藏、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经查,辖区内使用的疫苗均由市疾控中心配送,疫苗运输符合要求,接种单位配备了符合贮藏要求的设施设备,增设了“温度智能数据网关”,通过网络连接手机对疫苗冷藏柜温度进行实时监控。所有“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均使用“云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U盾)”对接种信息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码全程追溯。 截至目前,共对新冠疫苗配送单位检查2次,接种单位检查13次,核酸检测试剂质量使用单位3次,下发检查记录表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