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于2017年7月12-13日顺利通过州农发办代省级验收。2017年7月5日市级验收,验收组认为:工程规划合理,符合国家农发办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标准达到了设计要求;资金投向合理、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民生产得到明显改善,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一是落实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归属,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蒙自市2016年度农发项目市级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把价值1777.34万元固定资产移交项目区乡政府,其中包括田间机耕道23条25.43km,形成固定资产1104.67万元;沟渠9条8.99km,蓄水池27座8300m3,埋设管道5.05km,形成固定资产670.42万元;公示牌3座,形成固定资产2.25万元等主要工程;移交项目区乡政府管护使用;农发办设立建后管护办法,项目区乡镇出台设施管理办法,市农发办与项目区乡镇签订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市农发办与行政村签订管护责任书,并且责任到人。
二是农发项目运行期满一年后,市农发办与施工方进行项目回头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施工方进行维修养护,维修符合要求才退还10%工程质量保证金,回头查看工作已作为施工合同内容,并且多年一直遵照执行。
三是多年运行管理。根据“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由行政村督促工程运行维修管护;长期运行后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组—村—乡镇三级向市农发办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市农发办从该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工程管护费拨付资金进行维修,确保农发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近几年,市农发办对2010年前项目进行过不同程度的维修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