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州委书记姚国华在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庞俊的陪同下到州委政研室调研。
调研过程中,姚国华书记走进相关科室,与科室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并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履历情况、科室负责的具体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了解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当了解到当前美丽家园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时,姚书记明确要求:要坚定信心不动摇,继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并强调:
第一,要坚定信心不动摇。建设美丽中国,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红河州实施的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更是贯彻落实刚刚召开不久的“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是合时政、集民智、惠民生、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汪洋副总理在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要求: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为此,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坚定信心,结合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省委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好政策、措施和思路。要把农危房改造、地震安居、棚户区改造、异地搬迁、村庄环境整治等融入美丽家园建设协同推进。工作做到不停留、不折腾,坚定信心不动摇,继续推进、实施好这项惠民、利民工程。
第二,要准确把握“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原则。在实施美丽家园建设中,规划设计要切合农事活动的需要,在功能布局、设施配套等方面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做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供排水管道和排污设施完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的整治力度,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生活环境的全面改善;房屋建设要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要搞得美轮美奂,超越群众的承受能力,甚至让群众盲目攀比或因建房致贫;新村建设要满足农民生活习俗需求,要围绕绿色、生态、和谐、村落、田园、民俗、野趣等资源禀赋,打造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人居环境,达到“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要求。唯有这样,美丽家园建设才能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
第三,要紧扣“普惠”理念,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强调,要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中,要树立“普惠”理念,让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具体要求。美丽家园建设要充分统筹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兴边富民等优惠扶持政策,让政策惠及千村百寨、千家万户,让“协调、共享”理念普照红河大地。(州美丽家园办公室 李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