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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sf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5
  • 时效性
    有效

奋力推进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为蒙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2024年以来,蒙自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以平安创建为抓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加强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工作,为蒙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抓实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环境。建成蒙自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55个,人民调解员1701名,组织培训26次,参加人数1700人次,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妇联等力量资源相互衔接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矛盾纠纷实行联动大调处,实行“多元”化解,确保小矛盾小问题不出乡村,大矛盾大风险不出市县。2024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99次,共受理一般民事纠纷1068件,调处1068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039件,调解成功率达97.28%,无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和命案。

二、减证便民提速办理公正事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执行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实行承诺告知制办理公证10件,为老弱病残和行动不方便办理群众上门办理公证4件,对申请人急等的公证办理2件,落实“跨省通办”,为外省务工人员办理学历公证1件,为企业提供招投标公证服务,共办理招投标、配租抽签等类型现场监督公证32件。2024年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547件,出证547件,其中:国内公证351件,涉外公证196件,2024年云南省蒙自市公证处获司法部表彰,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着力优化司法为民便企环境。优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配置131台“法律机器人”分别摆放在红河学院、蒙自市人民法院、大尔多超市等单位和公众场所,完成蒙自市经济开发区红河保税区的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云南蒙自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抓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的109个村居(社区)委员会设立109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派遣15家律师事务所的109名执业律师挂钩联系,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普惠于民,2024年接待来访来电1588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具结书466件涉599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其中刑事案件259件,民事案件53件,涉及农民240件,农民工27件,涉及少数民201件,未成年人143件,涉及残疾人5件,妇女41件,涉及老年人7件,退役军人1人,外国人1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01件,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加普惠于民。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我市“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遴选培养“法律明白人”654人,开展26场次“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均达100%,法治副校长每年到校上课率均达100%;2024年开展各类送法活动631余次(其中:送法进机关160场次、进农村136场次、进社区143次、进企业49场次、进学校127场次、进宗教场所16次,全市普法对象平均受教育率保持在94.7%以上,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9个,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州、市民主法示范村91个,创建率达98.82%。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2个、村(社区)法治示范点3个已完工投入使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新征程上,蒙自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主动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法治蒙自建设新局面、谱写法治蒙自建设新篇章。 (蒙自市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