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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路白乡人民政府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及交通事故倡议书

来源:蒙自市期路白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全乡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织密扎牢学生安全保护网,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期路白乡人民政府特向全乡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珍爱生命,严防溺水

在炎炎夏日,天气渐热,许多学生会选择到坝塘、沟渠等水域嬉戏、游泳,这些地方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呼吁大家:

(一) 教育孩子遵循“六不准”原则: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教育孩子遵循“四不要”原则: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度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三) 提高孩子的自救能力

让孩子学习一些自救常识,在发现同伴溺水时不能盲目伸手救助,应立即大声呼救和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防止被拖带溺水。如发现有青少年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及时劝阻,以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到监护职责。

做到“四知”,即:1、知道孩子的去向。2、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3、知道孩子的同伴。4、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做到“八要点”,即:1、不要让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抽筋等现象。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5、教育孩子不要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二、交通安全,你我同行

交通事故是危害学生安全的另一大隐患,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了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我们呼吁大家:

(一)家长要教育孩子安全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不在公路上玩耍,不能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他事情,不在马路边或者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等。不乘坐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和非客运车辆。乘坐公共交通要遵守秩序,文明礼让,手不伸出窗外。

(二)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16周岁以上人员骑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骑车不逆行、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他车辆。

(三)家长不能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未成年人驾驶。

(四)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开车时不看手机、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不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要对孩子做好日常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交警的指挥。

广大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无论您多忙,都要全力做好周末、节假日子女的监管工作,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重任,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共同守护好祖国未来!

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