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为强力打击违法用地,全面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冷泉镇依法对辖区内4宗400余平方米占用耕地建房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拆除行动,严厉打击了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同时,能对准备在耕地上建房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并加快推进我镇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的步伐,有效推动我镇耕地治理成果,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树立坚实屏障。
我镇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保护耕地红线。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动态巡查,认真摸排乱占耕地建房,对违法建筑采取依法拆除、复耕等措施;同时,我镇将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八不准”[1],加大农村村民建房的日常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村民建房正常秩序,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1]农村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