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少数民族法治宣传示范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的同时,建设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宣传专栏等,形成全面覆盖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环境。二是把少数民族法治宣传示范建设与日常普法教育紧密结合。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加大对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真正起到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国家意识。三是把少数民族法治宣传示范建设与我国传统节日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妇女节”“中秋节”,以及彝族“祭龙节”等节日活动,通过文艺表演、发放宣传册子、现场讲解法律法规政策和或法律咨询等方式,倡导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