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安所镇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转变了过去社区矫正工作“底线安全观”的思维模式,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与教育矫正相结合工作制度,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从“底线安全观”到“治本安全观”的转变。
一是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全面升级“人防、物防与技防”水平,严格落实“每天定位、每周听声、每月见面、每季评议、每年考评”和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报到、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对重点监管的矫正人员配发定位手机12部或电子手环2个,强化信息实时查询和移动轨迹实时监控。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提请警告、治安处罚或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强化日常管控措施,强化见面谈话频率,实时掌握其动态信息,严格控制其活动区域,严防脱管失控。近年来,新安所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7人,累计解矫82人,累计警告15人,累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1人。
二是监督管理与教育矫正相结合。通过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每月提交思想报告、学习记录、每季度提供季度小结、每月组织参加公益劳动等方式,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和社会公德等教育,不断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治观念和是非辨别能力,让他们逐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近年来,全镇共开展集中教育12次、个别教育700余次,矫正人员共提交思想报告600余份、季度小结200余份、学习记录700余份。
三是普遍性教育与个体性教育相结合。通过走访对矫正人员情况比较了解的其所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的相关人员、家访矫正人员监督人员或监护人员、仔细观察矫正人员平时报到及学习态度等多种途径对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会诊分析,查明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的原因及历史、类型、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监管条件等情况,并根据矫正人员犯罪原因、职业特点、性格特征等, 分别制定出不同的矫正方案,探索个性化矫正模式。然后“对症下药”,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