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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zhxzzfj/2025-0000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000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路灯、公园、公厕等)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和管理。负责对城市环卫企业(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园林绿化企业和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公共绿地管养、市政灯光亮化管护、城区环卫作业、市政公厕管理、市属公园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3)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巡查发现的非机动车未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或者在人行道、绿化带上停放的行政处罚。

(6)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检查,负责其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体育设施管理领域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损坏或破坏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行政处罚。

(8)负责行使殡葬管理领域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墓穴占地面积超过标准、违反公墓管理法规、规章行为、自行转让、买卖墓地使用权、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依法拆除在禁止建墓区域建造的坟墓和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殡葬设施的行政处罚。

(9)负责行使人民防空领域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0)负责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11)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市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2)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13)负责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公安局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及时制止和处置干扰公务、暴力抗法、违反治安条例等行为和案件。

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

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与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处罚。无法通过直观判断认定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联合处置,其他涉及职能部门配合。

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受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以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行使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负责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需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开展拆除工作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函告并开展联合执法。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街道)建立促进依法行政联系会议制度和联合处置机制。

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受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与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履职中发现的对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损坏或破坏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的殡葬管理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市发改局在履职中发现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文电、信息、档案、统计、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市场监管、民政、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各大队办理信访案件。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委提案的分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参与和指导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查、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3、应急管理科。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处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垃圾、烧烤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执法监督科(市政监管科)。负责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督查督办、党风廉政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市政工程及环卫、公共绿化、公共照明、市政道路、公园、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运营安全,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及设施的管理责任;负责市属公园有关服务规范和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数字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路灯、环卫作业方面的综合统计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督查本系统重大执法行动。

5、数字指挥中心。负责“12345”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第、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建筑垃圾产业链智能化处置监控平台运维管理、巡查、信息采集、结果反馈;协助各科室大队开展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数字指挥调度相关工作。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非独立核算)

2.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非独立核算)

3.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非独立核算)

4.市政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强基础,固根本,队伍建设提质增效。一是不断强化建设过硬党组织的途径与举措。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市委李梅书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学习指示,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锻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的坚强党组织,奋力开创蒙自城市管理新局面。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与落实。强化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内监督工作,用好谈心谈话“法宝”,对干部职工可能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以“线上+线下”、以案促学等模式,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转化为教育资源,不断深化警示教育。三是积极锤炼打造过硬队伍的能力与本领。以“党建+执法”模式打造特色课程,将执法业务、执法礼仪培训与政治理论有机结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固成果,建机制,精细管理攻坚突破。一是落实门前“五包”整治。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督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五包”工作,构筑人人参与、家家维护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二是深化市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如共享单车规范运营、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建筑垃圾、文明养犬等专项行动,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2025年力争城市面貌明显改观。三是强化建筑垃圾监管。积极协同住建、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白+黑”建筑垃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建筑垃圾行业全链条监管,不断提升建筑垃圾管理能级。

破难题,强管理,市容市貌焕发新颜。一是切实解决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将积极对接市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保障城市整洁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制定系统的城市绿化规划,增加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宜人的休闲环境。二是切实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上难的问题。将采取联动执法,建立资源信息互通共用,简化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重点区域的秩序稳定。同时,对沿街商铺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城市环境。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置项目建设,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流程,加大渣土车检查力度,降低大气污染指数。对油烟噪声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商请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确保居民生活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5辆(因工作需要,租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755414.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755414.0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22410.8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市政管理中心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1755414.09元,其中:本年收入101755414.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755414.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22410.8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市政管理中心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755414.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75541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1414.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1589.14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8423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3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市政管理中心增加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26196.2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社保发放退休费、财政发放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9397.60元,主要用于在岗员工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3547.6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3249.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3317.1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1413.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391.71元,主要用于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5456728.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绩效工资、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4000元,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为项目定额补助工作经费;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519616.88元,主要用于协勤人员工资、五险、日常公用经费;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40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中心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52955.3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4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元,下降1.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4500元,下降1.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230人次。

减少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用于完成城区管护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护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转运、绿化管护、城区灯光亮化等管护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升蒙自市城市形象,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营造干净宜居的城市环境,最终实现蒙自市文明城市创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1、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环卫部分):2025年实际管护环卫部分:道路清扫面积7021783.42㎡,管护公厕76座,管护垃圾中转站12座,洗手台47座,年垃圾清运量约145958吨。

2、蒙自市城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区绿化部分):2025年管护总面积2942118.78㎡(其中:绿地面积2381691.70㎡、硬地面积:247889.78㎡、水体面积:312537.30㎡)。

3、红河州民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城区路灯照明部分):2023年路灯实际管护总数76682盏(路灯32791盏,景观灯43891盏),路灯专用变压器98台,智能控制柜100台,变通时间控制柜73台,控制主机1台,智慧路灯控制系统3套。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1、环卫保洁达标率:通过市政一体化管护项目实施达到环卫保洁标准;

2、绿篱修剪合格率:通过市政一体化管护项目实施达到绿化管养标准;

3、路灯亮灯率:通过市政一体化管护项目实施达到路灯管护标准。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1、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环卫部分):上报清扫保洁费用50978100元,垃圾中转站费用1596000元,公厕管护合计3845600元,洗手台470000元,垃圾清转运合计15763500元,以上环卫管护费用合计共72653200元。(仅能保障按清扫保洁合计25405300元,垃圾中转站管护全计1463200元,公厕管护合计2305100元,垃圾清转运合计12614400元,共41788000拨付)。

2、蒙自市城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区绿化部分):上报绿地费用22102100元,硬地费用2300400元,水体费用2900300元,以上绿化管护费用合计27302800元。(仅能保障按绿地费用12052100元,绿化硬地费用593800元,水体费用557300元,共1320320元拨付)。

3、红河州民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城区路灯照明部分):城区路灯基本电费9860200元,城区照明营运管理费用10260400元,电子屏营运管理费用267100元,税金增加181000元,以上合计路灯照明管护费用20568700元。(仅能保障按基电费5861300元,基本营运管理费用5930300元,合计11791600元拨付)。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城市环境,达到城市迎检达标合格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共众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市民对市政一体化项目满意度测评。

(二)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排污许可运维及渗滤液处理等日常运维费用。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渗滤液处理量:达到6000吨。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1000000元。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联网省平台、国发平台上传监测数据:保障数据正常传输。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市民(流动人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填埋场运行情况满意度。

(三)蒙自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经费:用于对蒙自市生活垃圾进行垃圾收运作业,运送往中节能(红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确保城市垃圾无滞留,市容市貌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共创美丽城市、美丽人居环境,健康生活。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无害化焚烧处置蒙自市生活垃圾吨数:2025年预计无害化焚烧处置蒙自市生活垃圾13241.343吨。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生活垃圾清运完成及焚烧处置率。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城市环境,城市迎检达标合格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共众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市民对市政一体化项目满意度测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56728.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0275.03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参公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0197503.71元,其中,流动资产5467169.54元,固定资产2020749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64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4759.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400111




附件【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170857072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