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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zhxzzfj/2025-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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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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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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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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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20〕161号)、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 5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文电、信息、档案、统计、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处罚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市场监管、民政、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处置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各大队办理信访案件。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委提案的分办。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参与和指导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查办或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查、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三)应急管理科。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处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垃圾、烧烤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执法监督科(市政监管科)。负责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督查督办、党风廉政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市政工程及环卫、公共绿化、公共照明、市政道路、公园、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运营安全,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及设施的管理责任;负责市属公园有关服务规范和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数字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路灯、环卫作业方面的综合统计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督查本系统重大执法行动。
(五)数字指挥中心。负责“12345”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建筑垃圾产业链智能化处置监控平台运维管理、巡查、信息采集、结果反馈;协助各科室大队开展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数字指挥调度相关工作。
人员情况: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末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3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路灯、公园、公厕等)的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和管理。负责对城市环卫企业(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园林绿化企业和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公共绿地管养、市政灯光亮化管护、城区环卫作业、市政公厕管理、市属公园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3、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巡查发现的非机动车未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或者在人行道、绿化带上停放的行政处罚。
6、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检查,负责其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体育设施管理领域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损坏或破坏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行政处罚。
8、负责行使殡葬管理领域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墓穴占地面积超过标准、违反公墓管理法规、规章行为、自行转让、买卖墓地使用权、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依法拆除在禁止建墓区域建造的坟墓和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殡葬设施的行政处罚。
9、负责行使人民防空领域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
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0、负责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取消和监管工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对城区沿街商铺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监督管理。
11、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参与全市性重大执法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2、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
13、负责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其他综合执法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1)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公安局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及时制止和处置干扰公务、暴力抗法、违反治安条例等行为和案件。
(2)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4)与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处罚。无法通过直观判断认定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联合处置,其他涉及职能部门配合。
(5)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受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以蒙自市自然资源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行使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负责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需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开展拆除工作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函告并开展联合执法。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街道)建立促进依法行政联系会议制度和联合处置机制。
(6)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受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7)与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履职中发现的对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损坏或破坏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8)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的殡葬管理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9)市发改局在履职中发现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1、突出党建引领、强化正风肃纪,以“政治聚魂”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聚焦理论赋能塑造执法队伍新面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李梅书记在研讨班上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力做好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7次、主要领导到社区上党课1次。二是从严正风肃纪锻造钢铁队伍新形象。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2024年度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等文件,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崇“十种鲜明导向”,践行“十大行动”,进一步深入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执法氛围。三是融合党建品牌打造执法“铁军”新名片。坚持党建引领,秉承“马路办公”的服务理念,坚持用脚步丈量责任、用行动诠释担当、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让城市管理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全力打造“城管家”的党建品牌,并注重将品牌理念融入执法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诚心向党、为民服务的执法铁军。坚持“5个1”(领导在一线办公、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形象在一线树立)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党旗亮在支部,党员冲在一线的政治意识,将城区管辖范围划分网格,党组成员挂联,党支部嵌入网格,党员下沉街巷,将“把城市当作家庭来经营,把市民当作家人来对待”入脑入心。通过党建工作不断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同时以执法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年出动100余人次,保障重大活动20余次,确保了市级重大活动顺利推进。
2、深化执法改革、从严管理队伍,以“依法治市”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一是厘清+调整明权责。厘清执法清单,确定职权范围,将文化市场领域255项执法事项划转市文旅局,新增民政领域8项执法事项和教育体育领域的3项处罚。经梳理调整,现我局行政职权共551项。同时,将我局的15项行政处罚赋权到乡镇、街道。二是审查+评查助规范。严格按照《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2024年审核行政处罚案144件,组织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会议6次,审核案件47件。三是考试+培训共发力。结合工作实际,印发《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未取得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确保持证率达到100%,显著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3、靶向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以“常抓不懈”强化市容市貌整治。一是重拳出击整治城市顽疾。强化源头治理,联合各职能单位联合办公24次,处罚酒吧噪声超标2起,罚款10000元。开展非机动车集中整治2711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090余处,处罚82辆;转运处置生活垃圾12.1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补植补种2.05万平方米。二是积极沟通实现整体联动。紧盯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污染、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顽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强化措施,严格执法,有效提升全市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双拥模范城“国字号”荣誉创建。三是精细管理落实责任机制。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共管门前事、共享新环境、强化门前五包”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环境秩序规范有序的常态化管理。
(四)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对主要经济业务流程、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建立健全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一系 列制度、措施,从源头上规范了我局经济业务的各个复制层面。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蒙自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9783.30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30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63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68.7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8020万元,包括定额补助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项目8000万元。
(二)2024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8392.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7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41.54万元,其他收入50.88万元。本年总支出8392.42万元,支付进度为99%。其中:项目实际收入6803.50万元,支出6803.5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 | 8000 | 6741.97 | 6741.97 | 100 |
定额补助工作经费 | 20 | 3.64 | 3.64 | 100 |
统筹成本支出公用经费 | 0 | 6.27 | 6.27 | 100 |
合计 | 8020 | 6751.88 | 6751.88 | 100 |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公经费”总支出7.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3.8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7.62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
(四)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共完成31个产出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5个:先行保存乱停乱放非机动车973辆;文化市场执法检查=0,因机构,文化执法大队划转为文旅局;建筑垃圾清理整治14871.30立方米;安全生产检查4次;油烟噪声专项整治4次;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4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案卷评查次数1次;检查“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情况812户;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86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巡查3600辆;信息员培训6次;12345平台回复3262件;蒙自市智慧城市指挥调度平台回复1247件。
质量指标15个:先行保存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达到324%;文化市场执法检查=0%,因机构,文化执法大队划转为文旅局;建筑垃圾清理整治达到297%;安全生产检查达到100%;油烟噪声专项整治达到100%;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达到100%;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达到100%;案卷评查次数达到100%;检查“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情况达到102%;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达到14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巡查达到100%;信息员培训达到100%;12345平台回复达到100%;蒙自市智慧城市指挥调度平台回复达到100%。时效指标1个: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率达到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共完成4个社会效益指标,其中: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效果显著;通过有效执法改善城市管理和人居环境效果显著;通过培训提高事情处理能力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共完成1个满意度指标,市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统筹成本支出公用经费执行率达到100%。时效指标1个:支付及时性及时支付;成本指标1个:因财力不足统筹成本支出公用经费支付62749.88元,;经济效益指标1个:保障日常运转开支;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持续维护城市形象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满意指标1个:市民满意。
2.项目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执行率达到100%。数量指标3个: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环卫部分)1家、蒙自市城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区绿化部分)1家、红河州民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城区路灯照明部分)1家;质量指标3个:环卫保洁达标率达到90%、绿篱修剪合格率95%、路灯亮灯率95%;成本指标1个:因财力不足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支付6741.97万元;社会效益指标1个:改善人居环境;服务对象满意指标1个:社会公众满意。
3.项目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定额补助工作经费执行率达到100%。数量指标1个:进行法律咨询1年;时效指标1个:支付及时性及时支付;成本指标1个:因财力不足定额补助工作经费支付109276.77元;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持续维护城市形象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满意指标1个:社会公众满意。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统筹成本支出公用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定额补助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突出党建引领、强化正风肃纪,以“政治聚魂”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聚焦理论赋能塑造执法队伍新面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李梅书记在研讨班上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力做好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7次、主要领导到社区上党课1次。二是从严正风肃纪锻造钢铁队伍新形象。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2024年度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等文件,以“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崇“十种鲜明导向”,践行“十大行动”,进一步深入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执法氛围。三是融合党建品牌打造执法“铁军”新名片。坚持党建引领,秉承“马路办公”的服务理念,坚持用脚步丈量责任、用行动诠释担当、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让城市管理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全力打造“城管家”的党建品牌,并注重将品牌理念融入执法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诚心向党、为民服务的执法铁军。坚持“5个1”(领导在一线办公、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形象在一线树立)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党旗亮在支部,党员冲在一线的政治意识,将城区管辖范围划分网格,党组成员挂联,党支部嵌入网格,党员下沉街巷,将“把城市当作家庭来经营,把市民当作家人来对待”入脑入心。通过党建工作不断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同时以执法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年出动100余人次,保障重大活动20余次,确保了市级重大活动顺利推进。
(二)深化执法改革、从严管理队伍,以“依法治市”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一是厘清+调整明权责。厘清执法清单,确定职权范围,将文化市场领域255项执法事项划转市文旅局,新增民政领域8项执法事项和教育体育领域的3项处罚。经梳理调整,现我局行政职权共551项。同时,将我局的15项行政处罚赋权到乡镇、街道。二是审查+评查助规范。严格按照《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2024年审核行政处罚案144件,组织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会议6次,审核案件47件。三是考试+培训共发力。结合工作实际,印发《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未取得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确保持证率达到100%,显著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靶向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以“常抓不懈”强化市容市貌整治。一是重拳出击整治城市顽疾。强化源头治理,联合各职能单位联合办公24次,处罚酒吧噪声超标2起,罚款10000元。开展非机动车集中整治2711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090余处,处罚82辆;转运处置生活垃圾12.1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补植补种2.05万平方米。二是积极沟通实现整体联动。紧盯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污染、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顽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强化措施,严格执法,有效提升全市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双拥模范城“国字号”荣誉创建。三是精细管理落实责任机制。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共管门前事、共享新环境、强化门前五包”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环境秩序规范有序的常态化管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 )城市精细化管理上存在差距。城市绿化方面,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城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市容秩序方面,存在抓一阵好一阵,事后反弹的现象,难以形成长效管理。如电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犬只管理等,市区道路沿街商铺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城市“牛皮癣”久治不愈。
(二)涉民生环保问题没有彻底根治。建筑垃圾无终端处置项目,导致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影响城市的美观,对土壤及水源造成潜在的污染。餐馆和商铺油烟乱排放、噪声扰民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学校、居民区生产生活学习,相关部门虽多次联合整治,但效果欠佳,成为多年来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题。
(三)联动执法还未建立长效机制。自执法改革实施以来,随着人员、事务及权力的明确划分,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与街道综合执法队在应对城市管理难题时,未能高效协同,形成合力共治。
七、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强基础,固根本,队伍建设提质增效。一是不断强化建设过硬党组织的途径与举措。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市委李梅书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学习指示,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锻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的坚强党组织,奋力开创蒙自城市管理新局面。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与落实。强化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内监督工作,用好谈心谈话“法宝”,对干部职工可能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以“线上+线下”、以案促学等模式,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转化为教育资源,不断深化警示教育。三是积极锤炼打造过硬队伍的能力与本领。以“党建+执法”模式打造特色课程,将执法业务、执法礼仪培训与政治理论有机结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二)固成果,建机制,精细管理攻坚突破。一是落实门前“五包”整治。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督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五包”工作,构筑人人参与、家家维护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二是深化市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如共享单车规范运营、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建筑垃圾、文明养犬等专项行动,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2025年力争城市面貌明显改观。三是强化建筑垃圾监管。积极协同住建、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白+黑”建筑垃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建筑垃圾行业全链条监管,不断提升建筑垃圾管理能级。
(三)破难题,强管理,市容市貌焕发新颜。一是切实解决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将积极对接市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保障城市整洁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制定系统的城市绿化规划,增加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宜人的休闲环境。二是切实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上难的问题。将采取联动执法,建立资源信息互通共用,简化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重点区域的秩序稳定。同时,对沿街商铺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城市环境。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终端处置项目建设,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流程,加大渣土车检查力度,降低大气污染指数。对油烟噪声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商请相关部门开展联动执法,确保居民生活质量。
单位名称(盖章):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整改后已盖章).docx】
附件【20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x】
附件【定额补助工作经费.xlsx】
附件【统筹成本支出公用经费.xlsx】
附件【市政综合管理一体化项目全年管护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