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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gyswhxxhj/2026-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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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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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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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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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州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蒙自市2026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且符合工程相应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提供真实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3.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4.本届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详见附件7。
四、推荐审核工作要求
(一)用人单位审核责任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的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指导本单位申报人进行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学历资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项目成果等)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申报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符合申报的,按规定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必须将申报人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一并在单位官方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方式、参加人员、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推荐、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用人单位如存在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被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责任
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规范性负主要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要对照各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核查用人单位审核流程、公示程序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如申报人为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的,县市行业主管中对申报人所在非公经济组织的真实性、运营情况及申报人专业实绩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上报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市工商信局。(企业申报的职称材料原则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工商信局,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
2.评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首次申报的除外,聘书事业单位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培训(进修)证书、公示情况材料、劳动合同书和工商营业执照(非公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4)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份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填上日期,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原件不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填表说明、申报及推荐审核工作要求认真填报和审核推荐,不按要求填报和推荐审核的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工商信局(地址:蒙自市卫生健康局504办公室)。请单位对照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认真准确地将申报人员的信息录入《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确保信息相一致。对于部分申报职称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调入单位时间和相关专业培训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5日(工作日受理)。材料不全、不规范及逾期的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通过评审的人员请准备本人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 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 电子照片的格式为jpg 格式;电子照片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 45654458454125. jpg。(命名不要有空格)。填写附件5发送邮箱:343257868@qq.com。
(二)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符合申报条件的,按《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4号)规定进行申报。
(三)高技能人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规定进行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工商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陈金玉,3725981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评材料一览表
4.用人单位审核承诺书
5.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6.公示情况说明
7.评委会所评专业目录
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附件:附件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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