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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mzj/202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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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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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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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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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马馨兰等5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建议》第11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机制
自2020年10月3日执行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已连续在每年的4月份开展蒙自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通过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发动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政策法规、积极参与殡葬改革,主动维护殡葬改革,营造殡葬改革良好社会氛围。
在倡导新时代婚育新风,助力乡风文明方面,进一步巩固蒙自市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成果,在2024年7月份制定印发了《蒙自市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
二、治理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倡导婚事新办。引导和带动农村群众树立正确婚嫁观和高尚文明、勤俭节俭的婚庆意识,形成以举办节俭婚礼、文明婚礼为荣,以相互攀比、铺张浪费为耻的鲜明导向和氛围。鼓励举办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新式婚礼,倡导不干涉婚姻自由,不索取高价彩礼,不为婚姻设置不合理条件,有效遏制滥发请柬、大摆筵席、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等不文明行为。
(二)宣传文明殡葬、倡导丧事简办。宣传推行文明祭祀新风尚,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充分发掘村(居)委会和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宣传制定村规民约、反对丧事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尚。弘扬尊老孝老爱老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做到孝老爱亲、多尽孝道,积极履行赡养人义务和责任;老人去世时,做到节俭办丧、文明祭奠,简化办事流程,控制治丧规模,革除繁文缛节,缩短治丧时间,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竞相攀比、大操大办、违规安葬、治丧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在春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大力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
(三)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倡议书、承诺书、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禁办”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因人情攀比造成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向变味的人情陋习宣战,改变不良习俗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节庆、节点组织开展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创作演出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市场。通过正确舆论引导,引导人们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全社会形成“铺张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责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牵头推动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市级相关部门应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责任,立足各自职能推动乡镇、村(社区)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村(居)委会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认真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弥勒市一名村干部因大操大办儿子婚宴被列为典型案例在州委党校警示楼作为警示教育宣传),扎实抓好落实,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三)加强群众自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组织章程和制度规范,广泛开展议事协调协商、婚丧管理服务、道德评议监督等活动,推动农村群众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活动场所,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浓厚氛围。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各项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