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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rmzf/2026-0006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
  • 文号
    蒙政函〔2026〕14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 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石晟杰委员:

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蒙自市小学下午入校时间,保障学生午休质量的建议》第237号提案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推迟下午入校时间、弹性安排放学时间的建议

对照云南省中小学作息管理规定、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标准及课后服务工作要求,综合全市学校办学条件、家长接送需求、群众通勤规律等实际情况,经全面调研研判,我市目前暂不具备统一推迟小学下午入校时间、弹性调整放学时间的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遵循全省统一义务教育作息指导要求。为统筹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省教育厅统一制定下发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指导标准,统筹明确了全省中小学午休安排及下午教学起始时间,明确小学下午教学活动从14:00开展。该作息安排充分结合全省教学进度、课程统筹、学段衔接等综合因素科学制定,具有统一性、规范性与指导性。我市各学校均严格对照省级作息框架规范办学,若单独调整延后入校时间,容易打乱整体教学节奏,难以保障日常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受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课时整体规划制约。按照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相关要求,小学需依规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保障足额完成既定教学任务。我市当前小学作息时段、课程排布、课间安排及放学时间,均是结合教学实际科学统筹规划形成的整体方案。如若延后下午入校时间,不仅容易打乱现有教学节奏,还会出现教学课时难以保障、整体放学时间被动延后等情况,无形中增加学生在校学习压力,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是兼顾全市课后服务平稳有序开展。目前我市严格落实双减工作部署,常态化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切实缓解了广大双职工家庭接送难题。现行校园作息与课后服务时段科学衔接、统筹配套。如若调整下午入校时间,会打破现有整体作息布局,影响课后服务正常开展,难以持续稳定满足广大家长接送刚需。

四是结合我市群众日常通勤作息综合考量。我市机关单位及广大市民普遍为下午14:00返岗上班。若延后小学下午入校时间,不仅无法缓解家庭压力,还会给众多家长通勤上班带来不便,加重群众生活负担。加之我市多数城区学校暂未配套完善的食堂、午休寝室,学生基本以居家就餐休息为主,家校往返路程客观存在一定时间消耗,综合多方现实条件,暂不适宜大范围调整入校时间。

二、关于鼓励学校提供午间服务的建议

我市始终把保障学生充足午休、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摆在重要位置,立足现有办学条件,多措并举完善午间管理、优化午休服务,切实提升学生午间休息质量。

一是优化提前入校暖心管理。优化规范校园开门时间,制定提前到校学生专项安置预案,明确值班教师、安保人员提前到岗履职,开放教室等休息区域,妥善安置早到学生,避免学生在校外聚集等候,全力保障早到学生安全,切实解决家长送学后顾之忧。

二是严格落实作息睡眠制度。常态化落实中小学生睡眠管理、课间休息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上课时间,扎实开展眼保健操、大课间文体活动,科学调节学生学习状态,有效缓解学业疲劳。

三是逐步完善午间配套服务。持续推进城区学校午餐午休服务试点覆盖面,逐步完善校园食宿配套设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常态化开展供应商评价与合同规范管理,严把食材品质、运输规范及溯源管理关口。积极推行校内食堂自营与校外合规配餐双轨服务模式,严格把控校外配餐价格与质量,落实家长陪餐、大宗食材询价、食堂财务信息公示等监督机制,同步推进智慧食堂数字化监管试点建设,全面提升校园供餐规范化水平。2026年春季学期,全市共有7所城区中小学开展校外供餐服务,累计9750名学生实现在校午餐,有效减少学生家校往返奔波,切实延长学生有效午休时长。

四是细化校内午间秩序管理。指导各校营造安静舒适的班级午间环境,合理组织学生静休、放松休整,最大化利用现有校园条件,改善学生在校午休体验。

五是深化家校协同联动。积极宣传科学作息理念,引导家长合理规划学生午间生活,科学管控学生居家学习、娱乐时长,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共同营造优质的居家午休环境。同时,持续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压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常态化优化午间服务质量。

感谢对蒙自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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