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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gaj/2025-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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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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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公函〔2025〕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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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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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蒙自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何欣吉等2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个人信息数据使用与保护的建议》第69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泄露渠道全链条解析
当前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已经进入重大漏洞隐患集中爆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集中爆发、重大数据泄露事件集中爆发、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集中爆发,各种风险挑战接踵而至,其复杂性和严重性前所未有,我局通过分析信息泄露的全链条,分析信息泄露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一是房产中介,通过社区民警走访加强对房产中介的警示教育,加强对房产信息的管理监督;二是教育系统,加强与蒙自辖区学校的对接,检查学校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督促学校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义务,防止系统存在漏洞数据被窃取的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加强与医疗系统的联动,督促市医院等单位做好网络等级评测工作,督促落实好本行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指导监督责任。
(二)加强技术反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一是加强发现预警。对网络上窃取公民信息的线索加强研判,深挖犯罪,对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查清数据来源,进行全链条研判打击;二是与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协助。凝聚司法合力,商请检察院提起介入贩卖信息案件,全面规范取证、加强证件收集、固定的合法性和客观性,严格按照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开展侦查活动,保证案件质量;三是加强与州公安局的沟通协助。加强对州公安局的请示汇报,获取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扩大案件战果。
(三)开展好宣传,从源头做好个人信息泄露的防范工作。一是开展法治主题宣传。通过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教育材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安全治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方面的成效,向人民群众普及网络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方面的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微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网络大V,积极宣传贩卖个人信息的案例,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彰显法治权威,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在宣传中注意不得泄露工作手段。三是加大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网络安全领域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编写宣传材料,利用“今日蒙自”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同时推动媒体、机关、社会组织等积极转发。四是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公益广告集中播放工作。积极协调使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集中播放个人信息保护公益广告(微视频、卡通漫画、口号标语等形式),并利用道路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体广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示。五是进单位宣传。到蒙自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宣传,同时有针对性的不同人群防护个人信息开展安全宣传,使得人人都有防护意识。
( 四)以协同共治为方向,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信局、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主动担当,互连互通,并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用户参与的共治格局。今后将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合规水平,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信息通信应用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市加强个人信息数据使用与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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