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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gaj/2025-0006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蒙公函〔2025〕356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4
  • 时效性
    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四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政协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委员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恢复蒙自新世纪汽车城、顺风汽车城被封堵道路的建议》8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蒙自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协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世纪汽车城靠北京路一侧涉及共11家品牌商户门口的街道出入口被限制车辆不能通行及停车,导致展车不能正常驶入展厅,且购车客户停车极为困难,希望给予恢复被封堵的出入道口的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3次到现场对照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查看研究,后经面商充分了解并明确问题为北京路新世纪国际汽车城门口两侧的人行道上安装了石,导致多家商户车辆通行及停车困难,建议拆除石墩、恢复车辆通行。因人行道石墩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施,我局联合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对现场进行踏勘及分析研究,石墩作为物理隔离设施起到强化道路功能划分,明确人行道与车行道边界,防止长时间车辆碾压造成人行道损坏等作用。为维护行人安全和规范交通秩序,防止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和行驶,降低车辆冲撞行人的风险,保障行人安全。因此,不建议拆除人行道石墩设施。

另外,新世纪汽车城分别设有3通行出口,其中靠北京路1惠民路2处,各品牌商家车辆、展车及购车客户车辆均可以通过就近选择3通行出口进出汽车城,并通过内部道路实现各商家互通。同时,该汽车城内部也存在部分商户门前随意停车的现象,影响了其它商户的通行,建议产权方或者汽车协会加强对各商家管理,自觉维护市场内部通行秩序。

二、关于“顺风汽车城靠北京路与红河大道交叉路口旁、红河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进出的唯一通道,因创文被封闭了,导致通行困难,希望给予恢复被封堵的出入道口的意见和建议

(一)红河顺风汽车城位于蒙自市主干道北京路与红河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北临永善街、南临红河大道、西临复兴路、东临北京路,共有123号门,但因汽车城内部各商户门前随意停车严重,导致汽车城内部部分道路通行受阻。目前,红河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合创4S店)、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4S店)等企业可以通过北京路一侧长安4S店旁的正门,以及深蓝汽车4S店门前的开口处利用商铺前通道出入。

(二)提案中所反映的五家企业进出的唯一通道因创文被封堵的问题,所述地点位于北京路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门前距北京路与红河大道交叉路口北口停止线约12米处,经对接市级规划审批部门,在顺风汽车城的此位置从未规划设计过开口,不存在被封堵的问题。市公安局仅针对现实必要,在该路段加装交通隔离护栏。该位置系北京路北向南进入红河大道交叉路口的导向车道处,该路段路中间区域为公交车停靠站,车流、人流较大,高峰时段机动车通行约1058/小时,非机动车通行约704/小时,平峰时段(白天)机动车通行约711/小时,非机动车通行约547/小时在未安装隔离护栏前,该路段常有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直接横穿车行道到达路中公交车停靠站乘车的情形机动车从顺风汽车城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门前直接从人行道边缘压过路沿石进入导向车道后加塞,甚至碾压实线连续变道的情形,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妨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造成交通拥堵、诱发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在车行道与人行道间加装隔离护栏的交通管理措施,实现人车分离,规范行车秩序,有效阻止了行人随意横穿、车辆穿插加塞等交通冲突,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增强了道路交通安全性,保障了行人通行安全。

(三)蒙自市公安局始终将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职责,于2024年主动牵头,联合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对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旁能否新增开口事宜作过评估分析,各单位意见如下:

1.市住建局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4.2.17改建交叉口附近地块或建筑物出入口应满足下列要求:主干路上,距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100m,且应右进右出。次干路上,距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80m,且应右进右出。支路上,距离与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50m,距离同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30m。因蒙自市北京路、红河大道均属于城市交通主干道,是城市片区主要交通要道,车辆通行密度较大,从满足规范要求、交通安全性要求等方面考虑该位置不适宜设置开口。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红河大道和北京路均属于城市主干道,车辆通行密度较大。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并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4.2.4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范围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规定,在北京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旁开设路口不符合规定。

3.市自然资源局意见。一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7.4.4.2展宽段的长度,在交叉口进口道外侧自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展宽5080m。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4.2.2信号控制交叉口进口道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进口道规划展宽长度应由展宽渐变段长度与展宽段长度组成。干路展宽渐变段最短长度不应小于20m。无交通量资料时,展宽段长度:主干路最小长度不应小于50m70m,与支路相交应取下限值,与干路相交应取上限值。同时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有关规定:本规范6.2.8分隔带及缘石开口应符合下列规定之:“2.主干路的两侧分隔带断口间距宜大于或等于300m,路侧带缘石开口距交叉口间距应大于进出口道展宽段长度。在此位置开口,不满足上述规范要求。

综上各职能部门意见,在北京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蒙自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旁开设路口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由产权方或者汽车协会组织汽车城内所有经营业主打通原有设置的各个出入口,使整个汽车城正常运转。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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